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17年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政务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选调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一)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中心(广州市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广州市市长专线电话受理中心)。
该单位是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话务平台、广州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事项的受理工作,审核业务工单,向承办单位转办相关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事项,并进行跟踪、回访、归档,督促检查办理情况;负责市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事项的转派、跟踪、协调、督办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对网格化服务管理事项的新增、退出、调整情况进行初审,对各区基础网格的划分、调整工作进行备案;协助开展对热线受理事项承办单位和各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网格事项承办单位的考核、通报等具体工作;组织开展政府服务热线、网格化服务管理有关评估、业务培训、群众意见收集等工作,定期对工作中的热点信息和社情民意进行统计、汇总、分析。
(二)广州市电子政务服务中心(挂市政府门户网站编辑部牌子)。
该单位是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负责市本级电子政务和全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全市网上办事大厅等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电子政务项目的具体建设和管理维护;负责市政务服务大厅网络系统、软件系统、计算机硬件设备与电子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护;负责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共资讯厅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协助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具体管理;指导各区电子政务建设工作。
(三)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该单位是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负责承担市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和统一出件工作,以及相关配套服务区域的日常管理;负责将受理的审批业务分类移交审批部门并跟踪落实相关工作;组织各审批职能部门提供业务咨询和资料预审服务;承担市政府确定的市本级重点项目代办服务、审批流程跟踪和协调工作,为区代办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和协办服务,承担市、区间及跨区域间相关项目代办服务工作。
二、选调范围及职位
面向广东省内开展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职位为主任科员及以下,人数共10名;面向广州市内开展公益一类(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岗位为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人数共9名。选调职位表详见附件。
三、选调条件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广东省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且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不含聘用制公务员;报考公益一类(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须为广州市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财政核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在编人员,或广州市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聘用制公务员)。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职位要求的专业、资历以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有关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17年3月1日。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7.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在试用期内的、曾受过刑事、纪律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以及有其他规定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均不列入选调对象。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27日下午17:00(以邮戳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以邮递方式报名,报名材料寄至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8楼市政务办综合处人事岗收,联系电话:020-38920825、38920821,邮政编码:510623。
3.报名材料:
(1)《广州市政务办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选调人员报名登记表》(贴免冠彩色大1寸近照)一式两份,详见附件。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本人身份、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中,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任职文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增人卡或入编材料。
(4)计划生育证明、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本人发表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复印件。
4.注意事项:
(1)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参照《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只能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地填写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二)资格初审。
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和考试。
考试的主要形式为面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根据各岗位人员初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复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视情况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
复试前选调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条件,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得参加复试。考生须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参加资格复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提供编制所在单位性质证明材料(如“三定方案”或本人增人卡等,可提供复印件)。
(四)体检。
选调单位按复试成绩高低顺序,结合岗位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前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所在单位不同意的,取消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
(五)组织考察。
由广州市政务办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考察过程中同时复查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若不符合,取消选调资格。
(六)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组织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七)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选调过程中,初试、资格复审、复试等工作安排将通过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www.gzzwb.gov.cn)公开或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二)在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选调的,选调单位可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三)为了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办理调动手续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广州市政务办不负责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等问题。
(四)本公告由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选调工作报名咨询电话:020-38920825、38920821。
附件:
1、广州市政务办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选调人员职位表
2、广州市政务办直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选调人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