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做好临床医学学科2017年博士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与学校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提出的意见,制定本学科复试录取方案。
一、组织工作
1.在学院领导下组织复试工作,相关培养单位组织专家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本学科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及相关专家组成,复试小组成员人数应在5人以上。复试小组本着对学校招生质量负责、对考生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公正、公平地做好复试工作,负责学生复试全过程;有亲属报考的人员不得参加相关学科的复试及录取工作。
2.做好试题保密、复试记录及密封阅卷等工作,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3.为加强相互监督、增加打分的透明度,提倡在面试时实行现场亮分制;不能现场亮分的可在复试工作结束后,向全体考生公布复试成绩。
4.安排2人专门负责现场考生成绩的统计、登录工作。
二、复试工作
1.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由学校统一制定;学院在在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考试成绩制定本学科外国语成绩合格线,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业务课成绩分数线划定60分为合格;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参加复试人数与招生计划的比例不高于3:1。
2.复试小组根据学院要求制定复试方案,确定复试内容、办法以及复试成绩评分标准,包括面试成绩、科研工作成绩和考生综合能力评定的办法;复试方式和成绩评定办法将在复试前向全体考生公布,做好复试记录,给出复试成绩和评语,并保存好所有复试材料及原始记录备查。
3.复试主要根据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在注重对考生的基础理论、基本能力考核基础上,重点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考查,选拔在学术科研方面才能突出者。
对同等学力考生和跨学科考生应加强复试环节,对其复试的内容应更广泛、更具体。
复试小组需审核专家推荐信后并留存。
4.复试采取面试为主的方式,根据学科特点,也可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时间每个考生不得少于半小时;复试成绩(含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以100分记,以60分为合格标准;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打分,所有复试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分为学生复试成绩。
5.复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1)英语听力和口语(20分);
(2)基础理论与能力(15分);
(3)科研业绩(论文、专利、成果)(25分);
(4)本学科研究动态及前沿(20分);
(5)综合能力与创新(20分)
6.思想政治考核及政审结论以合格、不合格记。
7.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满分100分,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三、时间安排
1.初试成绩于3月16日公布,学院按照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复试人员名单(达到本学科初试成绩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3月16日下午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2.复试报到及体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要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于3月17日晨空腹到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无影山路38号)体检,体检表现场领取,体检费80元;查体后携准考证、身份证到省医科院研究生教育中心办公室(济南市经十路18877号综合楼301室)办理复试报到手续,复试费270元,提交政审材料及3年内科研业绩(论文、专利、成果)相关证明材料。
3.复试(含英语听力、口语及专业面试):
内科学:3月17日14:00,地点: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科研楼6楼生物中心;
皮肤病与性病学:3月17日15:00,地点:山东省皮肤病性病防治研究所;
肿瘤学:3月17日14:00,地点:山东省肿瘤医院;
眼科学:3月17日15:00,地点:青岛市燕儿岛路5号山东省眼科研究所。
四、录取工作
1.复试小组要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情况和身体健康情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成绩不合格、思想政治考核及政审不合格、加试成绩达不到要求的考生不能录取。
3.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初试成绩÷3×0.3+复试成绩×0.7。
4.排序录取办法: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导师招生指标及考生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同意后方可录取。
若复试合格考生报考的导师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取每个导师名下最高成绩的考生排序录取;若复试合格考生报考的导师人数少于招生计划,先取每个导师名下最高成绩的考生排序录取,再根据其余考生成绩确定调剂录取;没有考生报考的导师不得调剂招生。
5.由于招生计划有限,考生一旦被确定录取,往届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机要寄送人事档案,否则不予录取,空余计划按照排序录取办法递补录取。
6.学院于3月22日前将复试记录、复试原始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7.其它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 0531-82919831
办公地点:济南市经十路18877号综合楼301室
监督电话:0531-82765424(纪委)
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