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教育局
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公告
根据《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办法》、《云南省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7年春季宜良县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已取得云南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且仍在有效期内(笔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可在宜良县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未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
(二)具有宜良县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宜良县(在宜良县工作并签订了经社保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或人事档案在宜良且能提交人事档案关系证明);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申请参加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注:《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中每一项体检结果均须有医生签字,照片和体检结论处须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结果为近三个月内。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报名通过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缴费完成。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0日起至2017年3月23日止。考生请登录昆明市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220.165.7.48/TTMS,请用火狐浏览器登陆),按提示报名即可(详见附件1)。
网络报名后,考生须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未按时到现场确认,报名无效。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网络报名后,请于2017年3月24日17:00前进行现场确认(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确认地点:宜良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66186381。
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考生请携带户籍证明(宜良县户籍提供户口本、非宜良县户籍提供与宜良县辖区内单位签订并经劳动保障部门鉴定备案的有效劳动合同)、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证书、体检表、教师资格证申请表(一式二份)、思想品德鉴定表、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证原件、复印件等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三)收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云价收费函〔2016〕80号)文件规定,每人测试费180元,确认后缴纳。
三、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时间及测试地点和相关要求等待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准确性负责,如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按照《云南省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办法》,本次测试为过渡期内单独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考生须取得云南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且仍在有效期内。在云南省或其他试点省(区、直辖市)报名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只能申请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国考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后携相关资料进行现场确认。
附件1: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网络申报操作说明
附件2: 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格(点击下载)
宜良县教育局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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