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复试组织管理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张国山
副组长:彭文英
成员 :王德起 张强 段霞 刘业进 张杰 薛文凯
(二)复试小组
学院按学科(专业)组成复试小组。分别成立行政管理专业、区域经济专业、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城市经济与战略管理专业、公共管理专业复试工作小组。
复试小组负责考生的面试工作,重点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思想政治情况、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外国语听力和口语能力。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并另设复试秘书1人。小组成员应为硕士生导师或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的教师,负责外国语测试的教师可适当放宽职称条件;复试秘书应由在校教师或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复试工作人员担任。
外国语测试可以单独组织,复试教师应不少于2人。
(三)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1、复试教师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在面试前向外界公布复试教师名单,面试题库等复试相关内容均须严格保密。
2、面试采取提问形式,其中,专业测试须建立不少于20道试题的题库;每位考生至少抽取3道题目做答。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题库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4、复试教师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要一视同仁、客观公正,并在原始评分表上签字。
5、复试小组须指定两人负责汇总复试成绩 ,并签字留档。
6、面试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
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考核方式
1、笔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2、面试。由不少于5名复试教师为一组进行面试,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学习经历与志向;综合素养(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诚信评判,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四大部分。
(1)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的具体办法:各专业需建立专业面试题库,试题数量不少于20道;每位考生抽取不少于3道专业题做答。
(2)学习经历与志向评定的具体办法:结合考生提交的材料以提问的方式进行,复试小组需对考生学习经历、本科专业、学习成绩、本科论文、报考志向等内容进行评定。
(3)综合素养考核的具体办法:结合综合面试进行,加强诚信评判;人文素养和举止礼仪的考核主要从言谈举止等方面来考察。
(4)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以题库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复试程序、时间、地点
学院组织笔试、面试,专人接收笔试试卷,专人监督,专人摄像。
1、第一批复试安排
行政管理专业复试
体检:3月21日上午8:00-10:30
笔试:3月21日下午14:00-16:00
地点:城市学院应急实验室(三食堂北侧)
面试:3月22日 8:30开始(地点笔试时另行通知)
体检时间:3月21日上午8:00-10:30 地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本部(西校区)校医院
体检收费共106元(体检时直接交至校医院)。体检时请打印好并携带我校研招网下载专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表》并填好个人信息并粘贴个人免冠一寸照片。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硕士(第一批)复试安排
笔试(政治理论):3月21日上午10:00-12:00
地点:博学楼402教室
面试:3月21日下午1:30开始(地点笔试时另行通知)
体检:3月25日上午8:00-10:30
2、第二批复试安排
区域经济学、城市经济与战略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一志愿及校内调剂生复试
笔试:3月24日中午10:30-12:30
地点:城市学院应急实验室(三食堂北侧)
面试:3月24日下午14:00开始(地点笔试时另行通知)
体检时间:3月24日上午8:00-10:30 地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本部(西校区)校医院
体检收费共106元(体检时直接交至校医院)。体检时请打印好并携带我校研招网下载专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表》并填好个人信息并粘贴个人免冠一寸照片。
3、第三批复试安排
第二批未录满的专业另行安排第三批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复试成绩评定及录取原则
(一)复试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其中专业课笔试占50分(卷面分100分),面试占50分,其中外语听力、口语占10分,专业素质与能力15分,学习经历与志向15分,综合素养10分。
(二)总成绩合成和录取原则
1、按照考生总成绩(初试和复试加权成绩)由高至低排序作为拟录取的依据(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名单分别排序)。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平均分(折合为百分制)x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x复试成绩权重。初试权重50%,复试权重50%。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
四、其它
1、资格审查、体检等事宜参照学校统一部署安排。
2、本细则未尽事宜,请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7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五、考生接待电话、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和专用监督电话
学院招生工作接待电话:010-83952250。
学院招生监察办公室举报电话:010-83952258。
学校研招办考生接待电话:010-83951759。
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举报电话:010-83952128。
北京市教育考试研招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