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文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需招生、强化复试、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招生专业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
三、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确定及录取要求
1.在教育部划定的《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文学院复试分数线为总分310分,统考科目单科44分,专业课单科66分。复试时采取差额复试,差额复试实际比例为150%左右。
2.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在资格审查、复试、体格检查及心理测试合格后方能被录取. 3.复试总分不及格者(即复试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招生计划分配
招生指标按照研究生院下达给我院的指标执行。2017年拟计划招生人数为20人(全日制为15人,非全日制为5人)。在研究生院的统筹和相关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招生人数可适当增加,但是两种类型研究生招生名额不可统筹使用。
五、调剂的基本条件
调剂工作按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调剂的要求执行。调剂基本条件是:
1.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所学专业相同。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原则上,只接受初试外语统考为英语科目的考生调剂。
4.调剂考生中,具有突出创新能力的考生或符合我校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一等、二等奖学金发放要求的优质生源(参见江苏大学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可优先调剂。
5.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可接受各类生源调剂。
六、破格复试政策及要求
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七、复试内容和计分办法
1.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资格审查、复试科目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能力面试、体格检查、心理测试。
整体上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汉语国际教育基础笔试(30%),基于相关基础知识(主要参照《实用对外汉语教学法》徐子亮、吴仁甫著)所提供的对外汉语教学材料撰写一份简明教案,并设计相应课件。时间要求:2小时。注:笔试安排在上午进行,教学内容为一个语言点,教学时长10分钟左右。考生可自备必要的工具书。
第二部分:汉语国际教育综合能力面试(60%),基于笔试的教案材料,下午在多媒体教室进行模拟教学,并回答教师提出的相关问题。考生需自备电脑或U盘。
第三部分:英语口语测试(10%),在模拟教学之后进行,考生抽取一个话题,用英语作答,并回答教师的相关提问。时长:不少于5分钟。主要考查考生英语综合运用能力。
附注:各部分考试均按百分制计,最后按比例加权计算,于复试结束后当天公示总成绩和排名。综合能力面试部分,考生如具有发表论文、主持完成“大创”或科研项目、获得国际汉语教育资格证书、海外从教经历等突出能力,参照10%的比例加权计分。
3.总成绩计算办法
学院对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出考生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总分×50%。
附注:复试总成绩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开排序。
八、复试时间与流程:
2017年3月24日 考生报到
3月25日 资格审查
3月26日 复试(上午笔试 / 下午综合能力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3月27日 体检和心理测试
3月28日 复试总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公示
3月28-29日 拟录取考生和导师互选见面会
九、公示和监督渠道
文学院网站:http://sla.ujs.edu.cn/
招生咨询电话: 0511-88790683(武老师);
招生监督电话:0511-88781693(梁主任)
十、其他事项
1.其他具体规定和要求均按照《江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执行。
2.本细则由江苏大学文学院负责解释。
江苏大学文学院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