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调剂考生:
现公示北京化工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复试名单(含校内调剂和外校调入),具体名单见附件。
同时,请名单中考生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系统”(请点击打开)完成复试确认。
另请注意复试科目选择确认,请注意与招生目录中一致,并请查阅各学院复试办法。
请注意:3月20日起,调剂考生复试名单一般在正常工作日17:00左右更新。
附件:北京化工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复试名单(更新至3月20日)
注:每位调剂考生在以上所有名单中仅出现一次。如果后续涉及到再次调剂,请相关考生自行到学校考生系统核实确认。如有问题请与研招办联系。
相关链接:
3.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料 (另请考生仔细阅读相关学院复试办法中复试科目的相关具体要求)
【集中体检提示】
另外,第一次集中体检时间3月27日(周一)上午、28日(周二)上午,29日(周三)上午、30日(周四)上午。时间:8:30—11:30 。地点:校医院。
为保证体检秩序,具体学院体检安排建议如下:
3月27日:化学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能源学院
3月28日: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文法学院
3月29日: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3月30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经管学院专硕中心
3月30日:前面学院未按时体检考生。
相关学院考生请尽量按上述时间段体检,外地考生可根据需要灵活掌握。
(因体检人数较多,胸透项目体检速度慢,考生可在下午补测该项目)
第二次集中体检及补检时间待定,地点:校医院。
仅供复试安排在第一次集中体检之后或未能按时参加第一次集中体检但征得学院及研招办同意的考生。
【时间节点提示】
拟录取名单公示、《思想政治情况表》寄送、《定向培养协议书》签订时间以学校招生复试工作方案为准。
(一)拟录取名单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buct.edu.cn/)上公布的结果为准,公示时间:4月5日-4月18日。
(二)拟录取考生登录“硕士研究生考生系统”下载《思想政治情况表》,由学习或工作单位进行品行鉴定后,5月5日前寄至研招办。
(三)定向就业的考生下载《定向培养协议书》(见研招办网站相关下载),由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后送交研招办,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定向培养合同签订时间5月4日-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