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科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复试有关事宜说明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就业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我校已按有关政策筛选出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上线进入复试的一志愿考生(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报到时间:2017年3月28日-29日(星期四)9:00-15:30
2.报到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学生会堂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
联系电话:0871-65933616
3、复试报到时,该类考生除携带统一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携带少数民族身份的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二、定向培养协议书: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试在复试通过后三天内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空白协议书。
应届毕业生需到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往届毕业生须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若提交的协议书中的工作单位不在国家规定的少数民族地区或与报名信息不符,一律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附:昆明医科大学2017年硕士生招生一志愿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上线考生名单
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