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程序:基本素质及缴费审核→ 复试 → 体检 → 公示 → 选导师
(二)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4月1日(周六)
2.复试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校区护理楼
3.具体安排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参加人员 |
4月1日上午8:30 | 资格审查 | 护理楼3层302室 | 全体考生 |
4月1日上午9:00-12:00 | 综合面试及外语能力测试 | 护理楼3层会议室 | 全体考生 |
4月1日中午12:30-13:30 | 能力测试 | 护理楼4层护理技能训练中心 | 全体考生 |
4月1日下午14:00-16:00 | 专业课笔试 | 护理楼4层示教室 | 全体考生 |
4.复试考核内容及比例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及能力考核、英语水平能力测试。
2017年护理硕士研究生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40%,综合面试及能力考核占45%,英语水平能力测试占15%。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及能力考核、英语水平能力测试均实行百分制。复试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总分100分。
①学术型(西医背景):
护理学导论10%,护理学基础20%,内科护理学40%、外科护理学30%。
②学术型(中西医结合背景):
护理学基础(含导论)20%,内科护理学30%,外科护理学30%,中医护理学(包括中医护理学基础和中医临床护理学)20%。
③专业学位型:
内科护理学30%,外科护理学30%,妇产科护理学15%,儿科护理学15%,急救护理学10%。
(2) 综合面试及能力考核,总分100分。
①能力考核为护理技能操作考试(占30分)。从健康评估、基础护理操作中各选一项,每项15分;
②综合面试(占70分)。考察学生的护理研究思路、对专业新进展、新信息的了解以及对专业的认识,侧重对学术基础、知识结构、创新能力的考察;注重对考生综合素质、包括心理素质、反应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3) 英语水平能力测试,总分100分。
(三)录取工作
1.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2.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名额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经考生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资格及基本素质审核工作组审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如属实,则不予录取。
(4)我校对体检要求不做另行规定,参照教育部等部委文件执行,如考生体格检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则不予录取。
(四)导师选择
1.导师介绍:研究生复试阶段,学院公示招生导师简介。
2.导师选择意愿:复试结束当天,考生填写并上交“导师选择意向表”。
3.导师见面会:2017年4月14日护理学院三层会议室导师见面,签导师选择协议。
(五)公示和监督渠道
1.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成绩查询、复试查询、拟录取查询等信息均在我校研招办网站以及考生服务系统中公布,网址http://yzb.bucm.edu.cn.
2.本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名单将于2017年3月22日-27日在护理楼三层公示栏公示;拟录取名单将于2017年4月7日-4月20日在护理楼三层公示栏公示。
3. 考生对复试及录取结果有异议,由本院复试领导小组裁决和给予说明,考生有向上一级招生领导组织申诉的权利。
4.本院招生咨询电话为: 010-84738316,我校研招办咨询电话为:010-64286502,传真为:010-64287519。此外,我校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64287504,举报邮箱:bucmyzbjd@163.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837456。
其他
1.本院复试安排及细则请参见复试方案,未按时参加复试笔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录取机会。
2.2017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都将通过考生服务系统进行,具体包括:
(1)复试:确定是否参加复试、选择复试笔试科目、网上缴纳复试费100元、下载复试通知书、查询复试成绩等。
(2)调剂:根据调剂程序进行,具体见第四条调剂工作。
(3)下载调档函:所有拟录取考生通过考生服务系统下载调档函并自行邮寄至档案所在单位。
(4)录取通知书查询:所有拟录取考生可登陆系统修改录取通知书地址、查询录取通知书邮寄状态。
北京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