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保障研究生入学质量,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广东省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及潜力的人才的原则;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推动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的模式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模式转变。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二、招生计划
今年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28人,其中学术型研究生招生计划148人,专业学位型研究生招生计划8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71人。
三、组织管理
(一)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业务部门、纪律监督部门和招生学院主要领导作为成员,负责审定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叶春海
副组长:高秀梅
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王珊、王贵、邓伟强、卢俊、田国庆、宁凌、吉宏武、巩建华、杨磊、张书文、张界新、陈汉能、陈进军、居占杰、秦小明、谢仕义、蔡郁、谭北平
(二)复试组织
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分学科、专业(或领域)进行。复试工作由各学院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具体组织。学院须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报研究生处审定和备案。各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工作小组,院长(或主管副院长)全面负责领导、协调本学院的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小组成员由5人以上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一般不能少于3人,原则上学科带头人任组长。组长负责确定本学科的复试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负责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小组另设秘书1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摄像和复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并妥存备查。
第一次复试工作由研究生处统一部署,若第一次复试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各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可分批组织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和英语考核的命题由学院组织,英语着重考核考生的专业英语,考核形式和内容由学院制定。
3月30日以后,研究生处将根据各学院生源和复试情况对各学院没有完成的招生计划进行校内调配。
(三)按照教育部的部署,复试前由研究生处组织相关教师进行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参与复试的教师熟悉复试工作程序、了解招生政策,增强复试教师的责任感。对考生进行复试时,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保证复试质量。
各学院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所有参加招生工作的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过程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现场巡视或现场监察。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四)各学院院长对本院考生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对于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就复试结果提出的质疑,招生学院须认真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1.各专业、学科和类别复试的基本分数线根据教育部按学科门类和专业学位类别统一划定,执行A类线。
2.复试名单从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划定。学校可根据当年考生考试情况在国家线基础上划定本年度单科和总分的最低线,确定各专业参加复试考生的名单。
3.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时,可优先在本校相近的专业上线生源中调剂复试考生。本校相近专业的上线生源无法调剂的,可到其他院校相近专业的上线考生中调剂。
4.各专业实行差额复试,按学校核准的各专业招生计划名额以1:1.2比例确定复试人数,部分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比例。
5.调剂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一类地区对相关专业分数线的要求。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须进一步确认考生资格。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照招生简章的规定严格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除审查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政审表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验证);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和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4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三)命题和阅卷
复试科目的命题、考试和阅卷评分等工作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复试试题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出题教师应认真学习《广东海洋大学攻读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细则》和《广东海洋大学关于攻读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评卷的规定》,严防泄题、漏题。
(四)复试时间、方式、内容及要求
1.复试时间定于3月24日-26日,各学院若有特殊情况调整复试时间,须报研究生处批准。第一批复试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院,可自行组织第二、第三批复试。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A类线的,复试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公布;调剂考生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
2.复试方式以笔试和面试为主,各专业可根据特殊要求,适当增加其他考核方式。
3.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考核、英语听力与口语及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三个部分,满分300分。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考核科目的名称及参考书目由各专业以书面形式作出规定,并在网上公布。专业课复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一般为2小时。专业课笔试应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对同等学力的考生,除了规定的复试内容外,还需以笔试的形式加试不少于2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为每门科目3个小时,每门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英语听力与口语,满分为100分。
(3)综合素质、能力。
综合素质、能力采用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以及对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综合素质等能力的考核。
面试时间: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在20分钟以内。
面试办法: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并进行书面记录,面试考核应由专业复试小组集体评分,当场决定。
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基本要求均与相应学科硕士研究生相同,复试内容各有侧重,应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的考查。
(五)体检
体检在学校校医院进行,由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五、录取确定
(一)拟录取名单的确定:拟录取分数=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根据招生的学科、专业或类别按拟录取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可按第一志愿和调剂复试考生分别排序,优先录取达到录取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
(二)复试时间要安排紧凑,相关学院要在每一批次复试结束后尽快将录取结果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知学生确认拟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必须经全国研究生招生联检会议通过后,最终确定是否被录取。对被录取的考生由省考试中心盖章,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考核、英语听力与口语和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其中一项低于60的,或者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
六、复试录取工作信息公开
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处主页向社会公开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及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公示的信息如下:
(一)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二)复试考生名单(包括破格复试)。
(三)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录取考生名单。
(五)其他按规定应予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
七、本方案由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授权研究生处负责解释。监督举报电话:0759-2383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