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思想
北京舞蹈学院是中国舞蹈教育的最高学府,担负着为国家培养舞蹈高级人才的重要使命,为维护学校良好的招生信誉,我校2017年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在复试工作中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既重视考生的初试成绩,也重视考生既往的学业表现、道德品质和潜在的能力素养;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努力提高招生选拔的质量,为创建世界一流舞蹈学学科夯实人才选拔基础。
二、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全会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根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培训会议”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三、复试录取组织管理
(一)北京舞蹈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
王旭东 北京舞蹈学院党委书记
郭 磊 北京舞蹈学院校长
副组长:
王 伟 北京舞蹈学院副校长
张 盈 北京舞蹈学院纪委书记
组 员:
徐 颃 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部主任兼党总支书记
孙庆胜 北京舞蹈学院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
工作人员:
王明月 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部研招办干部
张际萍 北京舞蹈学院纪委、监察处干部
(二)招生领导小组职责
1、严格遵照教育部、北京市研招办、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有关硕士招生复试工作的文件要求,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
2、根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确定我校校本年度进入复试考生的基本分数、人数及名单;
3、审核拟破格复试考生的名单(今年本校不破格);
4、根据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及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严格审批拟录取考生名单。
(三)复试小组安排及培训情况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由相关专业的二级学院和系部的专家导师组成,复试秘书1-2人,复试人员均在复试前经过专门培训教育,明确复试原则、招生纪律和考试程序,并与研招办签订保密协议。
四、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017年教育部下达我校全日制招生计划人数共67人(其中学术型硕士计划26人、专业型硕士计划41人),67人中包含我校与奥克兰联合培养计划数(最多4人);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人数共50人(均为专业型硕士)。在教育部公布的《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确定了进入复试考生的基本分数线(详见表一)。
达到学院规定的“有资格参加我校与奥克兰大学联合培养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全日制考生均可报考“中国北京舞蹈学院与新西兰奥克兰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生”项目。(详见表二)如果录取,将按照联合培养招生简章中的内容执行。需要强调:如在规定培养年限里,因语言等个人问题无法获得奥克兰大学的硕士学位,将同样无法获得北京舞蹈学院的硕士学位。(招生简章见附件1)
表一:进入我校复试的基本分数线 | |||||
总分 | 外语、政治 | 专业一 | 专业二 | ||
学术学位型 | 335 | 35 | 100 | 110 | |
专业学位型 | 335 | 35 | 100 | 110 | |
表二:有资格参加我校与奥克兰大学联合培养复试的基本分数线 | |||||
总分 | 外语 | 政治 | 专业一 | 专业二 | |
学术学位型 | 335 | 60 | 40 | 85 | 100 |
专业学位型 | 335 | 60 | 40 | 85 | 100 |
根据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2017年进入复试的全日制考生共62人(学术型考生21人,专业学位考生41人),进入复试的非全日制考生5人。有资格参加我校与奥克兰大学联合培养复试的考生共25人(其中学术型考生10人,专业学位考生15人)
复试考生名单在北京舞蹈学院网站http://www.bda.edu.cn/进行公示。(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2)
五、复试日程安排
1、考生复试信息确认
网上确认:考生于2017年3月27日-3月30日将《报考北京舞蹈学院硕士研究生艺术履历表》(附件3)电子邮件提交至:wangmingyue@bda.edu.cn,文件名为:考生姓名+报考学科方向(复试暂不选报导师)。
复试报考的学科方向:
学术型包括:a.舞蹈史论、b.舞蹈人体科学、c.艺术创意产业、d.各舞种发展史与教育理论。
专业型包括:a.中国古典舞(含汉唐、敦煌)表演、b.中国古典舞(含汉唐、敦煌)教学、c.中国古典舞(含汉唐、敦煌)编创、d.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e.中国民族民间舞教学、f.中国民族民间舞编创、g.芭蕾舞(含性格舞)表演、h.芭蕾舞(含性格舞)教学、i.国标舞运动原理与课程体系、j.音乐剧表演与创作、k.舞蹈编导(包括现代舞编导)、l.艺术设计。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4月6日
现场确认地点: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考务办公室(文化课307)
2、复试具体安排
北京舞蹈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日程安排
日期 | 时间 | 安排 | 地点 |
4月 6 日 周 四 | 8:30—10:00 | 缴纳复试费 | 财务处 |
4月 6 日 周 四 | 9:00—11:00 14:00—16:00 | 复试报到 资格审查 | 考务办公室 文化课307 |
4月7日 周 五 | 8:00—9:00 | 英语口语测试 | 文化课教室 |
9:30—10:30 | 英语听力测试 (请自备耳机:普通耳机圆形插口即可) | ||
11:00—12:00 | 综合素质笔试 | ||
14:00开始 | 专业面试 | 综合楼 | |
4月8日 周 六 | 8:30开始 | 专业面试 | 教学主楼 |
4月8日 周 六 | 晚上 | 奥克兰项目面试 | 教学主楼 |
4月10日 周 一 | 8:00-10:00 | 体检 | 中关村医院 |
英语测试、专业面试、综合素质笔试、奥克兰项目面试的具体时间、考场安排以及专业面试的考试内容将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3、资格审查
复试前,北京舞蹈学院研招办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须带齐以下材料: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原件,注册须完整;
(2)往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证书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术论文原件和复印件(至少1篇);
3)考生下载并打印《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选政审表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选政审表》(附件4),由所在单位对考生的政审情况给出合格或不合格评价。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负责审查盖章,往届生与在职考生由户口所在派出所负责审查盖章。
4)交《报考北京舞蹈学院硕士研究生艺术履历表》(附件3)。
5)交贴照片的《北京市2017年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附件5)。
六、复试成绩的评定标准及录取要求
1、外国语听力和口语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听力50分,口语50分。该项考核按20%的比例计入复试总成绩;
2、学术型考生复试的专业面试满分100分,内容包括:考生抽取两个专业方向的题目进行现场作答,考生回答复试小组的现场提问。有舞蹈专业背景的考生将展示自己的专业技能水平(此考核项为参考内容,不计入复试分)。考核的总分按80%的比例计入复试总成绩,专业面试采取“一票否决”制,即专业面试不满60分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3、专业型考生复试的专业面试满分100分,内容包括:考生展示专业方向所涉及的表演、教学、编创、设计等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考生抽取两个专业方向的题目进行现场作答并回答复试小组的现场提问。考核的总分按80%的比例计入复试总成绩。专业面试采取“一票否决”制,即专业面试不满60分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4、综合素质笔试满分100分,内容包括通过笔答的形式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综合素养,此项考核不计入复试总分,但采取“一票否决”制,即综合素养笔试不满70分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5、与奥克兰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生项目复试内容
舞蹈展示(2分钟以内)、口试(抽签答题),口试内容围绕舞蹈教育与社区舞蹈的专业方向展开;英语综合能力考试。
6、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专业基础课考试,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但任何一科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加试参考书目为:《舞蹈教育学》吕艺生著,上海音乐出版社;《舞蹈学导论》吕艺生著,上海音乐出版社。
7、复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英语听力和口语得分×20%﹢专业面试得分×80%;
8、复试期间,研究生招办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对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等原件进行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9、我校组织考生统一体检,凡体检结果未达到《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10、我校将对考生提交的政审表进行核查,政审造假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1、复试结束后,将根据初复试的权重比计算总成绩,初试与复试的成绩权重(分数)比例为1:1。初、复试总成绩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其中,学术型考生按照两个序列进行排序:1、舞蹈史论、舞蹈人体科学和艺术管理;2、各舞种发展史与教育学研究;专业型考生按照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舞蹈编导(含现代舞)、音乐剧、艺术设计、国标舞八个专业方向分别排序,最后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将于5月中旬在学校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bda.edu.cn)。
七、选报导师
学校公布最终录取名单后,学校将安排考生与导师之间进行双向选择。原则上一名导师只能带两名硕士研究生。
八、体检
按照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北京舞蹈学院研招办将组织复试考生统一体检。逾期未参加统一体检的考生,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复试体检表见附件5
体检时间:2017年4月10日 上午08:00-10:00(10点以后不再体检)
2017年硕士生招生统一体检须知:
1.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勿饮酒。
2.空腹参加体检。
3.考生应如实填写既往病史,没有者在既往病史栏内填写“无”。
4.体检时逐科检查,避免漏检漏项,体检表不得自行涂改。
5.肝功异常或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者,可以提出复查要求(肝功能复查一次)。
6.体检收费按照医院标准执行。
7.体检医院:北京市中关村医院
地址:海淀区中关村南路12号
电话:82548689
九、复试收费
北京舞蹈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费标准:100元/人
收费编码:173056003(京发改【2008】1974号)
缴费地点:北京舞蹈学院财务处(留学生公寓2层)
缴费时间:2017年4月6日
缴费方式:建议银行卡刷卡缴费
十、复试、录取结果的公示与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选派专门人员现场巡视,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考生若对复试过程及录取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录取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检监察办公室申诉。如考生仍有异议,可向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申诉。
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68935749
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举报电话:68935792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456
电子邮箱:wangmingyue@bda.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路1号 北京舞蹈学院
邮政编码:100081
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