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服务工作培训会议”精神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要求,2017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为做好2017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现结合我系具体情况,制定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组织管理
(一)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我系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参与的由4人组成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并进行现场巡视,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
(二)我系在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按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成立由5人组成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在系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确定考生笔试、面试(包括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二、复试工作要求
我系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已制定的复试工作方案,认真执行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初试成绩加分项目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 改进评价方式方法,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方面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提高导师群体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加强诚信评判,要切实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
严肃处理作弊考生,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三、复试准备工作
(一)复试教师的遴选
复试教师由我系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选定。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
(二)培训方式及内容
加强对参加复试工作教师的全员业务和纪律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人员行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保证复试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培训分两步进行:首先由系秘书对我系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培训;再由系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及系秘书对参加复试的教师和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教育,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使招生导师明确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三)命制复试试题
我系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7年硕士考务培训手册》相关内容),确定复试命题管理办法。复试试题包括笔试、面试(包括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和实践能力考核试题。
(四)确定参加复试资格条件与考生名单
我系将在规定的时间内(2017年4月6日之前)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资格条件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
(五)资格审查
复试前,我系对复试考生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查验复试考生的“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和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证明样表请见我院网站文件下载,入学前交验毕业证书>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系将要求考生在2017年4月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说明。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上报。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网上报名信息中民族栏应与身份证民族项填写一致,复试时不得更改。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在职人员考生,其工作单位所在的民族自治地方请参见“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见研究生院网站文件下载处)。
同时,我们将严格执行有关初试总分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的政策,并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相关证明材料予以留存并上报招办。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我系复试在我系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并由我系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首先向我系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申诉,再由研究生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复试工作开始前,我系将向本系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介绍招生工作政策、复试工作方案以及有关工作流程。我系在复试工作办法中将公布举报电话号码和受理举报部门的通讯地址,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对于考生反映的问题将及时处理、解决并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我系已制订复试、录取工作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认真妥善处理好复试、录取环节的争议,把握好政策界限和策略,避免炒作,引发不稳定因素。
四、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分数要求
我系参加复试的考生,其初试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所划定的分数线。我系根据本系考生情况、培养要求,确定本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复试时间、地点
1.复试时间:2017年3月29日
2.复试地点: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研究所会议室
(三)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分笔试和面试(包括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复试总分为400分,合格线为240分。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总分150分,合格线为90分。面试总分为250分,其中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占50分,面试合格线为150分。
(1)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3)每个复试小组必须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按时上报招生办;
(4)同一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在复试中,复试小组在面试时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我系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将进行认真核查,把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主要内容
我系拟充分发挥复试的选拔作用,根据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结合我系生源特点,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同时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切实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复试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大学毕业论文和发表论文情况;
(3)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4)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包括听说能力;
(5)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我系将采取分类细化指标、量化打分的形式,对考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养进行评价。根据硕士生专业面试考查评价表的考查内容,对考生进行评价,并最终确定面试成绩。
(五)政审及体检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在复试期间同时进行,于4月13日之前完成。
体检由系里指定的医院进行,于4月13日之前完成。在体检之前,我系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做好相应的各项工作。
(六)成绩的评定及计算
1.复试成绩为笔试和面试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硕士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总分500分)和复试成绩(总分400分)之和。
(七)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
初试成绩占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总和的55.5%,复试成绩占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总和的44.5%。
(八)录取人数的确定
我系严格执行研究生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计划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录取人数为2人。不在招生规模之外对考生承诺预录取。
(十)录取信息公开
在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我们将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和复试录取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完善工作程序和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我系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由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进行。我系在认真制订复试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及时全面地向考生公布复试工作办法,并在我单位网页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我系复试录取办法、参加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重要信息。我系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公布时间:复试工作办法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于我系复试(2017年4月6日)前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于我系复试后(2017年4月7日)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公布方式:网上专栏公示(http://bjs.cssn.cn/)
(十一)监督电话
1.边史系咨询电话:65275966
2.边疆所监督、举报电话:65277252
3.受理举报部门通讯地址:北京先晓胡同10号(邮编100005)中国边疆历史系
本方案内容如有更改,以边史系的解释和通知为准。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中国边疆历史系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