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原则
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素质考察的基础上,对学术型研究生突出考核其专业素质和学术创新潜力,对于专业型研究生突出考核其职业潜能和实践创新能力。
二、复试组织
1.学院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安海忠,副组长姜孟、王琴、雷平、吴三忙,成员高世葵、葛建平、孔锐、林文、孟磊、闫晶晶、张雪梅、赵连荣(按姓氏拼音排名)。
2.学院成立应用经济学、法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会计学、公共管理等6个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复试小组以及MBA、MPA、法律硕士等3个专业型研究生专业复试小组,负责本学位点的具体复试工作,其中,法律硕士与法学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复试小组合二为一,成员相同。
三、复试对象
复试对象包括:
(1)报考我学院且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划定的进入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公共管理硕士(120400)初试成绩应达到371分)。
(2)申请调剂到我院且收到我院复试通知的考生(调剂到我院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含法律硕士)、会计学的考生必须为211或者985院校毕业或在校生,调剂到我院MPA、MBA的考生必须为二本及以上大学毕业)。
四、复试办法
考生按照专业类别统一进行复试。各专业录取人数与复试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1.2。
学术型研究生复试分为专业课笔试、专业和综合素质面试、外语测试三个部分,各占复试成绩的30%、50%、20%。
专业型研究生复试包括政治理论、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和外语口语测试。法律硕士不考政治理论;MBA、MPA无专业课笔试;法律硕士的外语口语测试同学术型研究生统一标准、统一组织;MBA、MPA的外语测试与专业综合面试同场相继进行,不单独组织。
专业课笔试主要考核学生专业方向的理论与知识,专业面试主要考核学生的学科基础理论与知识、学科思维方式、分析问题的能力等,外语口语主要考核学生的口语能力。
五、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3)应届生还需携带本人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于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4)往届生还需携带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需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5)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一份。经在教育部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 核查,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4月8日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说明。
(6)“大学生士兵计划”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六、录取
1.根据各专业的招生名额,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开排队录取。
2.学术型研究生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其中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30%+专业面试*50%+外语测试*20%。
3.专业学位研究生:
MBA/MPA录取总成绩=(全国联考总成绩÷3+复试总成绩)÷2,其中复试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80%+英语口试成绩*20%。
4.法学学术型研究生名额录取满额后,可根据情况录取到法律硕士专业。
5.凡报考并进入我校复试的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全日制研究生,如果后续不能录取到全日制研究生,如有意愿调剂和录取到本专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请务必在各学院复试报到时在教学秘书处进行事先登记,否则不予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之间的调剂录取。
6.同等学历研究生以及跨专业的学术型研究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课程。加试课程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7.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2)面试或笔试成绩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考试作弊者;
(5)其他违反国家研究生考试相关规定者。
七、其他
1.考生27号报到,27号晚专业笔试,28-29号专业面试,30号上午体检。
2.MPA/MBA考生复试时间:3月26日(周六)上午专业课、外语口语面试,下午政治理论笔试。MPA/MBA体检时间3月27日。
3.不在复试名单之列的考生,请抓紧时间调剂外校,学院不再另行通知。
4.其他有关复试的通知,请查阅“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人文经管学院”网页以及我校招生主页院系招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