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您好!我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下。
1、我是2011年9月份新进的事业单位人员,现在正在试用期,就业登记证和学历认证报告当时政审的时候被人事局收掉,我现在想报考弥勒县小学语文特岗教师,请问可以么?
2、我的档案,已经提交到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请问那个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章,我应该在什么地方盖?村小?中心校?教育局?还是人事局?谢谢
3、假如工作单位所在地相关部门不盖章给,我应提前多长时间辞职,方可以拿到相关证件。
回复:你好,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该可以。
2、未要求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具体请待正式公告或咨询省特岗办确定后慎重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