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拟面向深圳市内公开选调7名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深圳市内各级机关(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拟任我局机关副主任科员或科员职位。
二、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现任职务为科员级及以上。
(三)跨职类报考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四)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报名须符合所在单位服务年限要求,脱离保密期,未受限于其他任职年限或合同规定。
(六)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1),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截止2017年3月31日。
(七)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接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2.我市聘任制公务员签订固定期限聘任合同且在首次聘任合同限期内的;
3.按照有关规定,干部在任职试用期内及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调动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按照公告、报名、笔试、面试、考察、确定人选、体检、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刊登选调公告,公告期20天。
(二)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二十日内(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将填妥的《报名表》(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等材料的正反面彩色扫描件发送至:guofang@szjs.gov.cn。报名截止后,我局将以回复邮件的形式确认报名成功,并通知参加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形式分两轮进行,笔试、面试前核验个人资料原件。
(四)确定拟考察人选
根据考试成绩等综合情况,研究确定拟考察对象。个别职位如无合适人选,则不进行考察。
(五)资格审查及考察
由我局派出考察小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及审查个人档案。考察人选在深圳所属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所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选调。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所出现的空缺职位视情况进行递补。
(六)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等情况,综合研究确定选调人选。
(七)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市人社局审批同意后,研究选调人选任职并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八)公布选调结果
在发布选调公告的网站上公布选调结果;未获选调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有关说明
(一)确定调入的公务员,将任相应考试职位设定的公务员级别和职务,任职起算时间按我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职位的最终人选由我局确定,如无合适人选,则该职位本次不予选调。
(三)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所有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参加考试所需的食宿、差旅等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五)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和报名表可登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szjs.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