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人员:
无锡市市区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定于2017年5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1.无锡市市区幼儿园、中小学教师(未达标者及需升级测试者);
2.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
3.其他社会人员。
二、测试内容和要求
详见《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
三、报名工作
1.时间、地点:
请申请参测者于2017年4月8日-16日至原无锡高等师范学校培训大楼605室(无锡市学前街27号东大门)报名。
2.报名须知:
(1)由参测者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报名,不得代报。报名时须递交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证件照一张;
(2)按要求递交电子证件照。具体要求:(a)相片的文件格式必须为jpg格式;(b)相片比例建议为390×567像素(宽×高);(c)每个相片的文件大小必须小于1M;(d)相片文件的命名必须为“考生身份证号.jpg” 如:考生的相片文件的命名为“320202xxxxxxxxxxx.jpg” ;(e)相片的背景色为蓝色。(电子证件照须由考生预先准备,自行拷在优盘,报名时交至报名点)
四、测试工作
1.测试时间:2017年5月13日、14日(具体安排报名时告知);
2.测试地点:无锡高等师范学校培训大楼10楼。
五、收费标准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160号)、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78号)有关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机构向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人员收取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次50元,在校学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减半收取测试费,贫困学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免收测试费。
六、联系方式
电话:82711659、82706636;邮箱:xspx2012@126.com。
江阴、宜兴的申请参测者可向所在市教师进修学校咨询。
无锡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