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申报时,请申请人妥善保管个人密码及报名号,以便查询个人信息及修改信息(网报结束后个人信息将无法修改)。申请人注意: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须点击“提交”,系统将提示“注册成功”,注册完毕。
二、网上申报时,申请人除红色标识信息选项必填外,还必须填写“通讯地址”、 “邮编”、“手机号码”,以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时与申请人联系。
三、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1、现场确认流程
⑴材料提交:4月11日-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申请人至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材料(后附清单),经审查合格后通知参加体检。
⑵体检:4月14日统一组织体检(确切时间另行通知)。
⑶申请受理:4月24日—4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申请人至现场确认点办理相关手续、随带补充材料。
2、现场确认地点: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教育窗口(秋涛路242-2号)
四、现场确认申请人须提交材料
(一)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的申请人须提交材料:
⑴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需复印),查验原件;
⑵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
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暂无年限要求)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
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自发证之日起3年内有效)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网页版打印件一份;
⑸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原件(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在上城区的);或户口本复印件(户籍在上城区的)一份,查验原件;
⑹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注册提交成功后,重新登录即可打印,并贴照片);
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需填写完整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⑻小2寸照片(证件照)一式四张(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其中两张粘贴在申请表上,一张粘贴在体检表上);
⑼体检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须填写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既往病史,并贴照片)。
(二) 未参加全国统考的师范类毕业生申请人须提交材料(限2011年及以前入学且未取得过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⑴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需复印),查验原件;
⑵学历证书(如为研究生学历随带本科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查验原件;
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暂无年限要求)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
⑷毕业成绩单复印件一份(成绩表须由档案管理部门注明复印自原件,并加盖公章);
⑸教育教学实习表复印件一份(实习表须由档案管理部门注明复印自原件,并加盖公章);
⑹师范生证明原件一份(1999年及以后入学的高等教育师范生须提供师范生证明,证明要求:如申请人属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证明;属浙江省以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师范处或学生处出具证明);
⑺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原件(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在上城区的)或户口本复印件(户籍在上城区的)一份,查验原件;
⑻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相关证明;
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注册提交成功后,重新登录即可打印,并贴照片);
⑽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需填写完整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⑾小2寸照片(证件照)一式四张(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其中两张粘贴在申请表上,一张粘贴在体检表上);
⑿体检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须填写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既往病史,并贴照片)。
五、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和领证通知等事项将通过杭州教育网(网址www.hzedu.gov.cn)进行公示或告知,公示时间在5月31日左右。请申请人务必注意浏览杭州教育网的公示或告知,了解自己的申请情况,杭州市教育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六、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如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
七、如出现报错确认点、认定机构等情况,更改截止日期为4月13日。
八、所有复印及打印材料须用A4大小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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