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生:
按照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调整后有关特殊事项安排的通知》(粤会考办〔2012〕2号)有关规定,现就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延考申请确认点公布如下:
符合申请延考条件的考生,应于2012年6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原报名网站,核对、填写《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延考申请表》进行网上申请,7月1日至7月27日,考生须持本人签名的《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廷考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市考评办或各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确认,逾期未申请、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我市共设有6个审核确认点:
市级确认点: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26号三楼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禅城区确认点: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禅城区政府2号楼504室
南海区确认点: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20号南海区财政局一楼
顺德区确认点:顺德区大良红岗桃源路顺德中专
高明区确认点: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昌路荷花巷38号高明电大
三水区确认点:三水区西南街教育东路六号三水电大办事处(华侨中学正门右侧)
考生在填报《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廷考申请表》可选择对应确认点,所选确认点必须与初始报考区域一致(例如:初始报考在市级报考的,选择延考申请确认点时必须选择市级确认点)。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