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我区2017学年幼儿教师需求,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5名。
二、招聘对象基本要求
(一)拥护党的领导,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有志于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身心健康,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2015年至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浙江生源或浙江户籍。浙江户籍以2017年3月23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
(四)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学校证明)。
三、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形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4月13日16:00前,将《2017年舟山市普陀区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送到jszp@mail.ptec.gov.cn邮箱(主题及文件名:学科+姓名)。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址:普陀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2号楼5楼515室,邮编:316100,联系电话:0580-3015454。
3.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家庭户口簿)、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历届生持毕业证书,应届生持学校统一制作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等与自荐材料中内容相关的证明件原件和复印件。
(三)现场确认
应聘人员在4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到普陀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现场确认参加考试。网上报名者携带现场报名者所应提交材料,现场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经资格确认后发给考试通知单。
应聘者要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考试时间为4月19日(以考试通知单为准)。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2倍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数为3名及以下时,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
考试内容如下:
(一)上课(50%)
按照指定内容,组织教学活动(其中音乐类综合素质占上课的40%)。时间15分钟左右。
(二)命题绘画(20%)
根据指定主题用油画棒创作一幅儿童画。相关材料由考场提供,时间30分钟。
(三)案例分析(30%)
1.根据提供的案例,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理论口答分析。时间10分钟内。
2.回答即时提问。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当总成绩并列时,按上课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上课成绩仍相同的,按案例分析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
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作本人放弃。本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待档案转到后,经审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核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三)聘用人员应服从区教育局分配到相关幼儿园工作,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列入教师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须参加由区教育局安排的一个月实习。
(五)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2510,区教育局:3028013。
办理聘用手续的具体事项届时另告。
七、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ptrlsb.gov.cn)。
(二)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ptec.gov.cn)。
其中,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