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9号)文件和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破格复试办法。
一、破格复试条件
1、对初试公共科目(外语或政治)成绩低于A区国家线,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一志愿考生,可允许其申请参加破格复试。
2、专业成绩特别优秀是指,150分制的专业课至少一门成绩达到或超过130分,300分制的专业课成绩达到240分以上;在科研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是指,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著作,获市厅级以上科研奖励(提供支撑材料)等。
二、破格复试原则
1、破格复试只针对生源不足的学科,生源充足的学科不接收破格申请;
2、破格复试只针对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不接收破格申请;
3、只破公共课(外语或政治),不破专业课和总分;
4、破格分数严格控制在2分以内(含2分);
5、单科成绩与国家线差值小的优先;单科成绩差值相同时,初试总分高者优先。
三、破格复试程序
1、申请人下载填写《2017年湖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申请表》,并由2名本专业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家实名推荐信。并在3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人的初试成绩、支撑材料及专家推荐意见,结合学科专业的生源情况,确定并通知申请人是否可参加破格复试。
3、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对破格申请人按学科专业的优先级、破格复试成绩、科研创新能力和破格分数差等因素综合评价,排序推荐破格考生名单并公示。经学校领导签字后上报省招办审核,通过后予以录取。
四、其他
1、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专业,不享受“新生学业奖学金”。
2、湖北师范大学研招办电话:0714-6570761;纪委电话:0714-6573766。
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
附件:2017年湖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申请表(待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