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国土资源局临翔分局关于公开
招聘矿山综合执法协助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办公室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打击和制止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临办发〔2012〕189号)和《临翔区开展矿产资源“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翔政办发〔2016〕9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决定面向社会以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方式公开招聘19名矿山综合执法协助工作人员。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的和原则
通过采用严谨规范的面谈、考察、体检测评方式,对应聘者给予真实、客观、准确评价,在测评工作中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在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开展面试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内勤4名。具有临翔区户籍,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或文秘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巡查员15名。具有临翔区户籍,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身高在165cm及以上且身体健康人员,复退伍军人学历可适当放宽。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身体素质,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无违法犯罪记录,自愿从事矿山执法工作。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无心理障碍。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独立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及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4.符合报考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身体有疾病,不适合在所招聘岗位工作的;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2017年4月1日通过临翔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ynlx.gov.cn)、临沧市国土资源局临翔分局网站(http://lclx.yndlr.gov.cn)、临翔手机报同时发布招聘公告;4月5日至4月11日在临沧市国土资源局临翔分局二楼矿山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临翔区迎宾路113号)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2017年4月14日上午8:00开始至下午18:00止在临沧市国土资源局临翔分局组织面谈;4月17日开展考察考核工作;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人员,由临翔国土分局于4月18日具体组织体检事宜;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与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拟聘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人员名单报临翔区开展矿产资源“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由区国资公司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工资标准按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1960元(含个人部分社会保险)核发,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三、测评工作的实施
(一)面谈时间及地点
2017年4月14日上午8:00开始至下午18:00止在临沧市国土资源局临翔分局组织面谈。
(二)面谈测试人员分组
1.面谈考官组:面谈考官组人员从临翔区矿产资源“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临时抽取5人组成。
2. 纪律监督组:成员单位抽调2名同志组成。
3.考务组:成员单位抽调1名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拟定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公告、报名及测评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4.计时计分组:成员单位抽调2名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面谈考评的计时、计分、统分工作。
5.候考组:成员单位抽调1名工作人员。
(三)面谈占总成绩的90%,面谈工作主要由临沧市国土资源局临翔分局牵头,临翔区开展矿产资源“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面谈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及仪表仪容等。
(四)考察占总成绩的10%,面谈结束后,原则上按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
最后进入考察人员每人的基础分值为50分,之后根据中共党员、获奖情况、表彰立功等情况酌情加分。
四、纪律要求
(一)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招聘监督。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整个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区纪委监察局及群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883—2153336、0883—2153877
监督举报电话:0883—2153358
临沧市国土资源局临翔分局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