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信宜市纪委监察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10名公务员(其中:男性7名,女性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信宜市直(含省、茂名驻信宜单位)、各镇(街道)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与资格
1.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政治觉悟高,道德品行端正,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身心健康。
2.现任股级及以下职务,年龄38周岁以下(1979年4月1日后出生)。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选调范围: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试用期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选调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5日至4月14日(工作日)。
2.报名地点:信宜市纪委干部室(信宜市国税局十二楼),联系电话:8837993。
3.报名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可向信宜市纪委干部室索取,或上信宜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yi.gov.cn下载)。
②报名登记表须加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③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④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须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加注“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盖章)。
⑤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
4.资格审查:由信宜市纪委监察局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二)笔试。采取集中统一闭卷方式考试。限时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男、女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为2:1。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面试重点考察面试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50%计出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具有特长者,可优先录用。
(五)集体确定选调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经信宜市纪委常委会议集体研究讨论确定选调人选。
(六)公示。对被确定的选调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信宜市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信宜市纪委干部室咨询。
中共信宜市纪委
信宜市监察局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