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城市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万新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力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执法辅助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岗位:万新街辖区内城市管理执法辅助工作人员,主要协助万新街城市管理工作办公室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一线巡查等工作。
2、招聘人数:50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城管执法工作,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吃苦耐劳奉献精神,具有高度的责任心、执行力。
3、男性公民。
4、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持有c型及以上级别驾照。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1.70米以上,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或其他不适于城管执法工作的疾病,无心脏病等影响驾驶车辆的疾病,无纹身或严重烟烫。
7、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
8、中共党员、解放军及武警部队退、转军人(须持有退转证明)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优先考虑。
9、具有天津市常住户籍。为便于日常工作,现居住在万新街域范围内及附近的居民优先考虑。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公安、司法机关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6)有遗传传染病、精神病史的,身体有残疾、有精神病史的。
三、招聘程序及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4月5日至4月7日,共三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方式:招聘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用手机或电脑打开网页 http://t.cn/r6y6728 (请注意字母大小写,可复制此链接到浏览器地址栏打开;请提前准备好电子版个人证件照片)填写报名表,务必通过网络提交报名表后方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
(2)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所需材料、证件: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驾驶证原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报名材料复印件不退还。
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骗取面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3)现场资格审查报名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津滨大道与天山南路交口,万新街道办事处三楼党政办公室;
(4)咨询电话:24370531,联系人:杨广;
(5)报名不收取费用。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行业和岗位的适应性。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4、考察和体检:考察程序按照统一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应聘者未按照万新街组织,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名额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四、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经考察和体检合格,应聘人员与街道指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临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执法辅助工作人员待遇不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国家规定缴纳保险(五险),可视聘用人员的现实表现及工作能力拓展上升空间,提高薪酬水平。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政策处理。
东丽区万新街道办事处
2017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