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茂名滨海新区管委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机关公务员6名。
一、选调职位
1、区综合执法局科员5名。
2、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员1名。
二、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执法和组织工作,组织观念和法纪观念强;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口头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坚持原则,敬业廉洁,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全省范围内实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选调条件的公务员。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其中法学专业(专业代码:A0301法学,B030101法学)3名、不限专业2名(从事执法工作);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专业代码:A0501中国语言文学,B050101汉语言文学)1名(从事党建工作)。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公开选调人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业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基层公务员或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其他不适宜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25日(以邮戳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特快专递的方式报名。邮递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双山七路2号大院交通局大楼1202室。联系人及电话:张生0668-2977112,邮编:525000。并请将报名材料(含照片)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gdmmbhxqrsj@163.com,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选调公务员职位+姓名”字样。
3、报名材料。①《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②公务员身份及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③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的复印件;④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⑤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2篇。以上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规格。
(二)资格审核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核对并审查其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符合选调条件者,经审定后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测评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形式分两轮进行。
笔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
面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组织考察。
笔试、面试后,经资格复审,择优确定考察对象人选,茂名滨海新区管委会派出干部考察组到人选所在单位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中如发现考察对象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取消选调资格,从面试到低分重新确定考察对象。人选未达到我区相关要求的,减少或取消选调岗位。
(五)转任。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正式选调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或调入手续。
四、组织纪律
选调人选在选调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选调资格: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选调资格的;原单位不同意选调的;托人说情打招呼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
五、本公告由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