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说明:
1、总成绩不低于210分;各专业主科成绩不低于75分;英语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表演专业总成绩即史论、技术、主科成绩之和;其中,技术成绩由和声、作品分析各占50%相加而成。
3、非表演专业总成绩即史论、技术、主科成绩之和;其中,技术成绩由和声、作品分析各占50%相加而成;主科成绩由笔试、面试各占50%相加而成。
注:
1、拟录取名单公示期:2017年4月14日至4月28日。我院研究生部咨询电话(010-66425586);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010-66425663)。
2、自取录取通知书时间为2017年6月19-23日,6月27日将按网报填写地址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