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区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安排如下:
一、体检对象: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及符合直接认定申请条件的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地点: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长湖苑,惠州市交警支队旁)。
三、体检时间:
第一组至第四组体检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星期六);
第五组至第七组体检时间为:2017年4月23日(星期天)。
四、体检须知:
1.体检人员按分组名单于体检当天8:00前于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一楼停车场集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
3.体检前一天晚上应早睡、忌酒,体检当天早晨空腹(禁食、禁水),抽血后方可用餐(早餐自备)。
4.近视者自带眼镜。
5.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为350元/人(请自备零钱)。
6.不在体检名单中的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不合格。
四、体检结果:
体检结果由体检医院统一汇总到惠城区教育局,如有考生体检不合格,将会另行通知并依具体情况安排复检。除以上情况,其它考生体检合格。
咨询电话:26774032677406
惠城区教育局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