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街道拟在广东省范围内选调公务员6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科员6名。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不含聘任制),符合公务员转任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二)职位要求:职位表详见附件1。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四)安心基层工作,要求入职后在石湾镇街道工作五年以上。
以上职位要求的时间年限计算截止至2017年5月8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未满试用期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理期限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8日至5月19日。
2.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工作办公室(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420室),联系人:陈小姐、张小姐,邮编:528000,联系电话:0757-83922109、83932012。
3、报名要求:
请将《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和报名资料邮递到报名地点,截止日期以投寄邮戳日期为准,收到报名资料恕不退回。注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请统一使用EMS邮政快递寄送,不接受其他快递和现场报名。
报名资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复印件);个人能力和业绩成果等材料(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需要工作经验的职位还需提供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文件(单位证明、社保清单等);工商、监狱等垂直管理单位的考生需由单位出具同意选调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收到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审查结果。
(三)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含结构化面试和心理测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审查、体检。
(五)录用: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选调人员,办理有关转任手续,选调人员在收到《商调函》三个月内仍未办理转任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