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深圳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条件如下:
一、选调人数
公务员5名(科员)
二、选调条件
(一)深圳市在编公务员(深圳市内各级机关<不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须满足转任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条件;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1年5月1日后出生);
(三)属聘任制公务员需在原单位已满首次聘任的合同期限(即3年,时间截至2017年4月30日);
(四)具有3年以上党政机关(含街道)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时间截至2017年4月30日),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委任制和聘任制身份公务员均可报考。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报考的,要求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和所在单位干部调配有关条件规定,通过选调后转任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务确定为科员;
(六)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责任感,中共党员优先;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承担一定的工作压力;
(八)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九)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选调条件: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三)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调动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
(一)所需材料: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供资格审查:
1、填写《宝安区委组织部(编办)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宝安区委组织部(编办)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信息表》(附件3),并将电子版发至szbadj@163.com;
2、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及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现任职务任免文件;
3、区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以及在单位撰写的有代表性的重要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验原件,收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仅验复印件)。报名者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2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周六、日除外)。
报名地点:宝安区委组织部办公室(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区委区政府办公楼713室)。
联系电话:29998206杨小姐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编办)
2017年4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