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第一批公示的上线考生中有个别学生确认放弃复试资格,为了满足学校差额复试的比例要求,现制定出参加博士二批复试的工作安排及录取办法。
一、第二批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1.第二批复试分数线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初试总成绩≥175分;
初试外国语成绩(听力+笔试)≥55分,其中听力≥5分;
初试专业课程成绩≥47分;
2.第二批复试名单(点击查看)
二、第二批复试安排
第二批复试的考生参与学院“竞争名额”组复试并作为“竞争名额”指标录取。
复试时间:4月24日上午10:00开始
复试地点:地质楼1105
二、录取办法
1、优先从第一轮复试合格但未被录取考生中录取;
2、从第二批复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直到指标用完为止。
3、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无导师接收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其它未尽事宜以学院发布的复试细则为准,本工作安排由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地球科学学院
2017.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