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质量,有利于人才的培养,在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下,采取更有利于高素质人才选拔的录取方式,按照学校的方案,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细则,具体通知如下:
一、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复试及录取工作。
1.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李振林
副组长:王玮
成员:张劲军、姬忠礼、帅健、刘书海、侯磊、顾继俊、向勇、王金江
二、指标和复试人数
1.学院按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各系拟录取指标为:安全专业9人,热能专业5人,机械专业7人(含702所1人),储运专业13人。
(备注:综合考虑生源质量和各学科之间的差异,各学科专业最终拟录取人数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2.硕博连读生、申请审核生占当年的招生计划指标。
3、复试生名单确定
学院2017年录取以初试总成绩排序选拔考生进行复试,复试比例不超过120%。具体要求如下:
(1)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生按学校相关文件的要求参加复试。
(2)达到最低复试线的统考生。具体为:
外国语分数线 | 专业课分数线 |
>=45分(外语笔试+听力测试) | >=60分 |
三、复试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请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非应届考生携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考生带学生证)。在职工程硕士考生需携带专业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外,还需携带成绩单原件。资审时同时进行学历、学位证件网上查询认证。
1.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另见学院通知。
2.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王玮
组员:孙松玉 孙广鹤
3.地点:行政综合楼B座904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须提前到校医院体检,未参加体检者不予录取。体检的详细安排见校医院通知。
应届生需签写承诺书,承诺9月入学前能够拿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复试小组及时间、地点安排:
1.学院按照专业成立4个复试小组,具体为:
专业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机械工程 | 4月25日下午2:00开始 | 主楼B921 |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4月27日下午1:00开始 | 中油大厦南楼826 | |
油气储运工程 | 4月26日下午2:30开始 | 中油大厦南楼521 |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4月27日下午2:00开始 | 主楼B921 |
2. 各专业复试小组分组名单:
安全专业:
组长:帅健 成员:张来斌、张宏、樊建春、段梦兰、梁伟、董绍华、胡瑾秋
秘书:王金江
机械专业:
组长:王德国 成员:段梦兰、张仕民、朱宏武、刘书海、赵弘
秘书:朱霄霄
热能专业:
组长:姬忠礼 成员:李振林、姚军、赵洪滨、张永学
秘书:向勇、王科(协助)
储运专业:
组长:张劲军 成员:宫敬、吴长春、侯磊、黄启玉、梁永图、王玮
秘书:孙梦然
五、复试采用综合考察的方式进行,重点是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素质。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培养前途的学生。
要求考生掌握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广博的科学视野;对所报博士学科领域较为熟悉,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基础、具有创新能力、开拓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综合能力;具有较好的文化素养和综合素质。
复试主要考察学生外语应用能力、综合能力、学科基础知识、科研能力、科研发展潜力、对学科前沿的了解等。考生参加面试时带上硕士论文(应届生可以带论文初稿)或代表学生本人水平的论文供面试成员阅读,并准备10分钟PPT所报考学科发展趋势、前沿技术等相关内容的报告。
六、复试成绩的确定
1.充分体现导师的意愿,加大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
复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80%,导师复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比例为80%。
2.总成绩计算方法
公开招考生:确定总成绩中初试成绩所占的比例C值、复试小组平均分所占分值E、导师所占分值F,计算方法为:
(1)初试总成绩的确定
归一化后的初试总成绩(100分)=(外国语成绩(120分)/1.2)*X% +专业一成绩(100分)*Y% +专业二成绩(100分)*Z%。
X=40;Y=30;Z=30
(2)复试成绩的确定
复试成绩=复试小组复试平均分*E% + 导师复试成绩*F%,
其中:E=20;F=80
(3)复试总成绩的确定
复试总成绩=[归一化后的初试总成绩]*C% + [复试成绩]*D%
其中:C=20;D=80
硕博连读生:复试成绩认定为复试总成绩
申请考核生:依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机械与储运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试行),总成绩=[考核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录取方式
1.学校分配指标的录取
(1)博士生的录取基于“志愿优先”、“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
(2)原则上每位导师最多招2名博士生(含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生),学校有特殊规定者除外;
(3)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生择优优先录取;
(4)统考考生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
(5)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录取总数不超过招生规模的10%;
(6)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7)无导师接收的考生不予录取;
2、基础研究项目、协同培养项目、重大研究项目申报细则参见研究生院主页《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7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符合申请条件的导师可最晚于5月3日前提交申请材料,经学院初审通过后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批。
3、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的公布
(1)复试成绩的公布时间、方式
公布时间:5月5日前,详见学院主页。
(2)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通过后由研招办网上公示。
(3)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需要获得硕士学位的最迟应于入学之前获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注:联合培养考生签定“联合培养拟录取告知书”。
八、监督和复议
在招生过程中对申诉和举报问题由研究生院和纪委联合负责核查,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科复试小组或专项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
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申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456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监督举报电话:89733105
九、其他未尽的非原则性问题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机械与储运工程学院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