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本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具体情况如下:
一、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复试及录取工作
1.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侯吉瑞
成员:彭勃、康万利
2.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侯吉瑞
成员:孙丽、宋兆杰、杨子浩、罗晓美
3.复试小组
组长:侯吉瑞
成员:彭勃、康万利、董朝霞、郭继香、钟立国、李宜强
秘书:宋兆杰、杨子浩
二、指标和复试人数确定:
2017年学校下达研究院的实际招生指标为8人,包括硕博连读生招生指标。参考学校指标分配办法,硕博连读研究生占当年的招生计划指标并按学校相关文件的要求参加复试。
专业 | 英语 | 专业课一 | 专业课二 | 总分 | 复试人数 | 拟录取人数 |
油气田开发工程 | ≥60分 | ≥60分 | ≥60分 | ≥200 | 7人 | 5人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60分 | ≥60分 | ≥60分 | ≥200 | 3人 | 3人 |
注:综合考虑生源质量和各学科之间的差异,各学科专业最终拟录取人数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三、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前到校医院体检,体检时间4月27日上午8:00,具体情况见http://www.cup.edu.cn/graduate/info/143570.htm
四、复试安排:
1、资格审查及领取体检表时间:4月26日下午14:30-16:00 (领取体检表时考生需提交一张一寸本人免冠照片)
请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学位证书原件、学生证等进行认真审查。在职工程硕士考生除应审查已获得专业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外,还应审查成绩单原件。对有疑问的学历、学位证件要通过网上查询等方式进行确认,网上查询不到的考生应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2、资格审查地点:新综合楼北楼(A座)305室
请各位考生注意:资格审查时必须交齐材料,方可参加复试!
3、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复试时间:5月2日上午8:00
复试地点:二教210室
考生等候地点:二教211室
4、复试名单见附件1
五、复试方法
1、复试采用面试+综合考察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素质。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培养前途的学生。要求考生掌握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广博的科学视野;复试主要考察考生外语应用能力、综合能力、学科基础知识、科研能力、科研发展潜力、对学科前沿的了解等。
2、复试小组成员对考生的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记分,并对硕博连读生面试考核标准严格统一要求。
3、复试阶段的面试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为确保面试时间和面试质量,考生参加面试时带上硕士论文(应届生可以带论文初稿)、已发表论文或其它代表学生本人水平材料(获奖、专利证书等)供复试小组成员参阅。
注:请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准备PPT,PPT的内容为硕士工作,以往工作经历以及未来工作展望等,汇报时间为20分钟。
六、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及总成绩的确定
(一)归一化后的初试总成绩(100分)=英语成绩(笔试+听力)/1.2*40%+专业课一成绩*30%+专业课二成绩*30%。
(二)复试成绩及总成绩
归一化后的复试成绩(100分)=除报考导师之外的面试小组成员给出的面试成绩的平均分(100分)*40%+报考导师给出的成绩(100分)*60%。
总成绩=归一化后的初试总成绩*40%+归一化后的复试成绩*60%。
硕博连读生总成绩等同于归一化后的复试成绩。
复试结束之后,考生可在3个工作日后通过本院网站可查看复试成绩,新版网页:http://eor.cup.edu.cn/ 旧版网页: http://www.cup.edu.cn/eor/
七、拟录取名单确定
1、学校分配指标的录取
(1)录取小组将根据各专业导师指标和考生最终总成绩顺序择优录取。
(2)导师录取研究生人数应符合学校和学院相关规定;
(3)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录取总数不能超过招生规模的10%,且需报研招办审核后方可录取。
(4)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通过后由研招办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2)体检不合格者
(3)成绩合格但没有导师接收者。
2、基础研究项目、协同培养项目、重大研究项目申报细则参见研究生院主页《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7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符合申请条件的导师可最晚于5月4日前提交申请材料,经学院初审通过后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批。(具体申请表可见附件2)
八、监督和复议
1.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及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全面负责。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院联合纪委要对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组成巡查和和督导小组,到复试现场巡视。
3.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名单等信息应及时公布。对于不予录取的考生,学院将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4. 实行复议制度。学院复试及录取领导小组负责在招生过程中对投诉和申诉问题调查核实,必要时可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456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监督举报电话:89733105
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http://www.cup.edu.cn/graduate/zhaosheng/zszxjssqd/index.htm
提高采收率研究院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