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促进我县职业教育健康、协调、快速发展,现就做好我县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转变观念,切实提高对职教招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中央和省对职业教育工作越来越重视,“十二五”期间,山东省政府拿出15.9亿元用于职业教育,2017年3月24至25日,召开了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部署启动规范管理、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进一步推动我省现代职教体系建设快速发展。出台了45项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主要政策文件、28项制度,在省级层面基本构建起完善的政策体系。省政府印发了《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方案》,对全省职业教育进行了专项督导。目前我省施行了春夏两季高考模式,即技能型人才的高考和学术型人才的高考,这个政策的出台,解决了中职毕业生的“出口”问题,必将对职业教育的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搞好招生工作是关键。通过做好职教招生的前期准备工作,既可以保证职业学校生源,又可以优化教育结构,实现职普协调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广大初中毕业生都挤普高“独木桥”而不能多方受教育的矛盾。因材施教,促其成长,既是教育改革和发展需求,也是社会、企业急需一线技术人才的需求,更是教育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各镇区(办)中心学校、各中学、职业学校一定要牢固树立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健康发展的大教育观,从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服务经济建设,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贡献的高度来认识职教招生工作,切实加大招生力度,积极稳妥地做好工作,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高质量完成职教招生工作任务。
二、明确任务目标,实行计划管理
根据省、市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安排,今年我县按4:6的比例安排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市下达给我县我县职业中专招生任务为1600人。为确保完成招生任务,县教育局以指令性计划把任务数分解到各初中学校。驻城各初中学校任务数为在校生数的10%,其他初中学校任务数为在校生数的30%。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做好职教招生工作。要在总结以往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加大职教招生工作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不搞强迫招生。各学校要及时召开职教招生工作动员会、班主任会、学生会、学生家长会,深入传达贯彻会议精神,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做实做细学生及家长的工作,采取集中宣传、集中填报志愿的方式,积极引导品德好、行为正、有意于学习一技之长的学生到职业学校学习。各学校要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职教招生宣传栏,在学校内外和政府驻地主要街道挂宣传条幅;组织已就业或正在学习的优秀职教生到校现身说法;向每一位初中毕业生发放《巨野县教育局致广大初中毕业生的一封信》,利用宣传车或组织专门人员到集市和村庄宣传职教招生,通过多种形式、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国家发展职业教育、中职学生免学费以及涉农专业和贫困生享受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等优惠政策,宣传学生接受职业教育对国家、社会、家庭及学生个人的重要意义。各初中学校要组建以教育局包校人员为主的职业教育宣讲团,邀请职业学校的领导和老师及优秀毕业生参加,深入到班级,面向初三毕业生及家长进行面对面的宣讲,宣传职业学校的办学理念、专业优势、毕业生优势、毕业生去向,宣传优秀毕业生的创业事迹和成功范例等,营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舆论氛围,做到家喻户晓,引导广大学生及家长认清形势,认清自我,做出理性选择。
我县职业学校也要拿出专项经费用于招生工作,同时努力做好新生的入校安置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校领导包班,班主任及教师包学生,做深入细致的工作,除国家优惠政策外,还要拿出一定的经费收入用于奖学金、助学金,积极兴办爱心助学班。今年我县三校合一,县职业中专暑期交付使用。新生按要求到新校区考察、注册后,仍回原初中学校学习,参加全县学业水平测试,分数不计入考核成绩。
(二)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招生工作。一是推进高中分流工作。各高中要认真总结往年经验,采取有效措施,调动分流工作的积极性,动员中游及以下学生到职业学校就读,可以参加春季高考进一步深造,也可以学习技术后直接就业。要制定相应的考核机制,激励高中分流工作有效进行。二是继续实行中考制度改革。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鼓励初三毕业生报考我县中等职业学校,初三学业水平测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确保被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能按时到校就读。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各高中学校均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录取学生,违者将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三是面向城乡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实施职业教育。凡经中等职业学校正式注册录取的,可纳入年度职教招生计划、统计范围。四是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要采取扩大县外招生、爱心助学、工学结合、订单培养、校企合作、校校合作等各种灵活的方式,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发动,努力组织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免试注册入学。
四、加强领导,严格奖惩,确保职教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一)健全机制,加强对职教招生工作的领导。县教育局继续实施一把手工程,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职教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实行目标责任制,副科级以上领导包片、科室相关人员包校,负责统筹、管理、督导职教招生工作。各单位都要成立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是职教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研究、部署和调度,与副校长、中层干部及班主任层层落实目标责任,签订目标责任书,要根据规定的时间表制定详细的方案,将日程安排进一步细化,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自的职教招生任务。
(二)加大奖惩力度。2017年县教育局进一步加大奖励力度,奖励在职教招生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初中学校。对职教招生工作组织有力、招生比率处在全县前10名的学校(以学籍注册为准),授予“全县职教招生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同时对作出积极贡献的校长、班主任及教师授予“全县职教招生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每校奖三人)。各单位也要制订考核奖惩办法,采取多种形式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班主任及教师。对工作不力、完成率在后三名的学校及主要负责人,全县通报批评;对不能完成招生任务的后十名学校按照一定比例调减义保经费,用于额外奖励招生前十名的学校。
县教育局对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提出严格要求,对于完成招生任务且巩固率高的级部进行表扬,完不成任务且流失率高的级部提出严肃批评。职业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对于管理好、巩固率高的班级进行奖励,对于管理差、巩固率低的班级进行处罚。
(三)严肃招生纪律。按照菏教职字〔2015〕8号文件要求,完善、落实“三不准、六严禁”的招生工作纪律。不准招生学校进行不实甚至欺骗宣传,不准初中学校向劳务中介介绍学生,不经批准任何招生学校不得随意到生源学校进行宣传。严禁招生学校向生源学校或教职工许以回扣或其他好处,严禁初中学校向招生学校索要回扣、宣传费或租车费等,严禁招生学校委托中介招生,严禁各招生学校间相互攻击诋毁,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干涉学生选择职业学校,严禁招生学校不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标准收费或跨年度收费。以上“三不准、六严禁”作为招生工作纪律,请各招生学校、各初中学校认真遵守。为保障职业学校生源,任何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已被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各初中学校也不得招收已被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插班复读,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处理。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招生行为明察暗访,并设立监督电话,如发现违纪违法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给予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各中学都要设立职教招生工作举报箱,管理和监督职教招生工作。
巨野县教育局举报电话 0530—8211503 8019860
巨野县教育局
2017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