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专业建设指南的通知》(苏教高〔2007〕3号),我厅近日组织相关专家对45所高等学校2012年申报的117个成人教育新增专业(办学形式)进行了审议,共有95个新增专业(办学形式)符合设置条件,同意增设。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希望各有关高等学校切实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新增专业(办学形式)的内涵建设,充实师资力量,完善办学条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办出专业特色,提升专业水平。各高校在安排新增专业的招生计划时要量力而行,以条件定规模,确保新增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我厅将进一步加强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新增专业(办学形式)建设的视导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专业将限制或停止招生。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