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淇县财政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6名专业人员。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专业人员16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要求见附件1。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专业要求的人员;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岗位具体要求见附表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高级会计师岗位招聘,不受报名比例限制,简化招聘程序,采用统一报名资格审查,免笔试、面试,直接考核,等额体检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家庭情况;
2、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均原件和复印件);
3、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和成就的论文、论著、科研成果、发明专利等原件,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证明书以及代表作原件;
4、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其它岗位招聘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5月8日——5月1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淇水路北段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联系电话:0392--7220524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均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照片4张,按招聘岗位报考,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并交报名考务费30元。
已就业的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 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考,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于2017年 5月12日上午8:30至11:30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报名考务费。
(二)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与参加应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由报考者本人填写《2017年淇县财政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附件2,从淇县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资格审查采取报名初审、考察复审等方式进行并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试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拟聘用专业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等,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在淇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淇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确认时须提供学历认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下载),重点核查有关证件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对未就业人员须提供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对在职人员须查验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另行确定并在淇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应试者注意查询。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应试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确认通知书,面试时间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淇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所有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等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同一个岗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共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报考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本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淇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员。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拟考察人员名单在淇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考察工作由淇县财政局组织实施。
因考察不合格、本人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审批等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财政全供工资待遇,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及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淇县财政局事业单位招聘专业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