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我校港澳台复试的考生需将以下材料于5月16日前提交到所报考学院:
一、身份证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1.港澳地区考生,提供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2.台湾地区考生,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二、学历(学位)证明
1.应届生
需提供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考生成绩单扫描件或复印件。
2.已毕业考生
报考硕士生须提供与内地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学历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报考博士生须提供与内地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学历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相当于内地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
体检项目参照附件所示体检表具体项目(点击下载体检表样表)。
四、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复试方式请咨询相关学院。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