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教师队伍,决定在高校毕业生中招聘16名任课教师,其中全南中学15名、职业中学1名(语文)。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一批本科学历以上的优秀毕业学生到全南中学、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任教,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全南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在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全南中学、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编委办、全南中学、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全南中学,由黄太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招聘条件
1.思想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热爱教育教学本职工作,有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的精神。
2.学历必须是参加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正式统招录取的师范类专业对口本科以上(不含三本)毕业;学业成绩合格,在校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全南县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0日后出生)。
4.学生干部、党员、学生社团骨干成员优先录用;国家教育部直属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6所师范大学毕业生优先录用;研究生、免费师范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试教。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未满5年的;
4.近五年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人数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招聘程序
1.报名
凡符合上述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 5月15日。
报名地点:全南中学办公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0797—2632062)。
报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就业协议书、自荐书。
2.资格审查。考生报名须遵守考试诚信制度,保证所提供
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全南中学、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方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初审定于报名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最后聘用资格由领导小组审查。
3.岗位说明。招聘职数与参考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才能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由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考。若取消考试或减少招聘职数,原则上空余职数转至紧缺岗位学科。
(二)考试
1.笔试
每科卷面分数为100分(卷面分数不是100分,成绩按100分进行折算),笔试成绩占30%,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试教(或说课)人员。
笔试范围:按高考范围,闭卷考试。
考试时间:2017年5月16日8:30-11:00。
考试地点:全南中学。
2.试教(或说课)
试教(或说课)成绩占50%。
(1)时间:2017年5月16日14:30-17:00。
(2)课题:高中课程内容。
3.综合考核
时间:2017年5月16日19:30-21:00。由全南中学校领导(含职中校长)组成综合考核小组对试教人员进行综合测试,综合考核成绩占20%。
(三)体检
按笔试成绩、试教成绩、综合考核成绩三项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有研究生、免费师范生参加应聘的学科由试教成绩、综合考核成绩两项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对象,如有不合格者,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顺延确定入闱体检对象。
体检地点:县人民医院。
体检时间:2017年5月17日。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天。
(五)签订协议:经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请县政府批准签订协议(说明:语文学科入闱人员中,将优先选择3名到全南中学任教)。
六、优惠政策及待遇
1.考核合格者,试用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称职者,转为正式公办教师(事业编制)。
2.工资除按江西省标准由县财政发放外,享受本学校的工作岗位津贴和各项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