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驻宁部、省属测绘单位、省直报名点有关报考人员: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201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173号)的安排,2012年6月18日至6月22日,是省直报名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时间,为使资格审查工作有序开展,尽量使符合条件的考生一次性通过资格审查,避免不必要的返工(资料补缺),现将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送审对象:仅限省直报名点考生,即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的考生(在省内各市报名点上报考的考生,资格初审请按照当地人事考试中心的通知要求送审)。
送审材料: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网上下载打印的2012年度报名表;
4.所在单位开具的有效业务工作证明(或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填写、盖章);
5.本人近期2寸同底(与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同底)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6.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组织方式:一般应由各单位人事部门收集、汇总本单位报考人员材料,先行审核报名表中信息及有关材料的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注“原件已核”字样,审核人签字,单位盖章(审核章或部门代章),且在规定的送审时间内,由单位人事部门派员将本单位报考人员材料集中送审。单位只有个别人员报考的,也可由报考者本人送审。
送审时间:2012年6月18日至22日,共5天。逾期不予受理。
送审地点:南京市北京西路75号,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南楼(局机关办公楼)一楼政务大厅。
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需完成网上费用支付后,方可进行资格送审,否则不予受理(考务系统中将找不到该考生档案)。
2.为方便考生,简化手续,对于去年参加过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持去年准考证及第3、5两项送审材料可完成资格审查手续,无需提供送审材料中的第1、2、4、6项。但准考证已遗失的,仍需提交全部送审材料。
3.与去年报名要求不同,今年本项考试报名系统中,报考人员年龄、工作单位、参加工作年限、专业工作年限、毕业时间、毕业学校、专业职称、专业职务、专业职务聘任时间、电话和EMAIL等字段改为必录字段,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完整、正确,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关键信息,如有差错,将导致后续发证、注册等工作无法进行,必须保证正确无误。
联系人:陶海林;联系电话:(025)83757026。
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处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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