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实际情况,报请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决定启动 2017年春季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拔要求
1.选拔条件,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关于优秀硕士生硕博连读的暂行管理办法》(杭电研[2012]305号)文件执行,学院可制订不低于学校要求的选拔条件,并可提前通过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召开会议、邮件等形式对师生、社会公布。
2.选拔对象,原则上面向我校全日制非定向二年级在读优秀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
3.选拔专业与范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还有招生名额的专业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收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全校硕士生均可申请。
4.导师选择,我校导师与考生按照“师生互选”原则确定,申请人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自主选报导师,接收学院按照申请人选报博导顺序,征询博导是否同意接收的意见,并与学生及时沟通,达成“师生互选”。
二、复试考核
1.选拔合格的申请人,组织进行博士生招生复试,复试考核后按录取办法排名录取。
2. 硕博连读考生,复试考核是否进行笔试,由招生学院自定。
三、选拔程序
1. 5月3日前学院将自定的“硕博连读申请公告”提交研究生院审核;
2. 5月4日前学院发布“硕博连读申请公告”,公告内须明确选拔条件和截止申请的时间;
3. 5月9日前推荐学院、接收学院完成考生申请表和全部材料审核、提交。
4. 5月15日前,由接收学院组织专家对符合要求考生进行考核,结束后将获得硕博连读资格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公示,并让取得硕博连读资格考生登录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http://bsbm.hdu.edu.cn/bsbm/)中完成报名。
5. 5月22日前接收学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杭电研通[2017]7号)完成硕博连读生的复试工作,完成后将拟录取名单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并对外公布。
四、 其他
1. 为了确保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公平、公正,维护广大考生切身利益,申请人成绩、科研成果等所填信息和材料,推荐学院须认真审核,接收学院须按照事先公布选拔条件等要求严格把关。
2.若发现弄虚作假,属于申请人责任的取消其申请资格,并按学校有关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处分,属于学院责任的暂停其硕博连读招生、申请资格。
3.申请人被正式录取后,从2017年9月正式转为博士生(即硕士生的第五学期),注册博士学籍同时取消硕士学籍,不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奖助与学费
(1)奖助
为提高博士生科研积极性,提供安心学习的条件,学校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针对全日制非定向类博士(含硕博连读生)研究生大幅提高了在校期间奖助额度,具体如下:
①助研津贴72000元/每生每年(即6000元/每生每月),其中学校2000元/每生每月、学院2000元/每生每月、导师2000元/每生每月(其中导师发放部分根据学生具体表现确定,上不封顶,但最低不得低于1000元/每生每月),覆盖面100%。新助研津贴政策从2017级博士生开始执行,按基本学制三年发放。
②国家助学金12000元/每生每年,覆盖面100%。
③学业奖学金10000-18000元/每生每年,覆盖面100%。
④国家奖学金30000元/每生每年,按一定比例择优评选。
学校还为研究生提供了学术交流资助、科研成果奖励、研究生创新项目资助等多种奖助待遇。
(2)学费10000元/每生每年(基本学制三年);
说明:上述奖助与学费政策具体以相关文件为准。
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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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地点 |
电子信息学院 | 张老师 | 86878618 | 2教中323 |
自动化学院 | 黄老师 | 86878569 | 2教南202 |
研究生院 | 王老师、李老师 | 86919140 | 行政楼207 |
六、本通知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研究生院
2017年4月28日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助研津贴管理办法(试行)-杭电研通2017[9]号
自动化学院2017年春季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通知链接:
http://auto.hdu.edu.cn/Art/Art_206/Art_206_1874.aspx
电子信息学院关于2017年春季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公告链接:
http://elec.hdu.edu.cn/news/html/?14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