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将于5月6日至5月7日组织博士研究生复试。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研究生复试工作,特制订本细则。
一、参加复试学生
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的考生。
二、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17年5月7日上午8:30-8:45
报到地点: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二)报到时请考生提供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收取复印件);
2、复试通知单(收取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已注册的学生证)。
(三)复试安排
专业能力考核(闭卷)时间:2017年5月7日上午:9:00-11:00
综合面试时间:2017年5月7日 下午14:00-17:30
三、综合能力考核方法
综合能力包括英语能力考核、专业基本素质考核以及专业知识的考核。考生综合面试成绩为五位复试组成员给定成绩的平均值。
四、复试成绩及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复试成绩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3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70%)。
总成绩=初试成绩÷2×50%+复试成绩×50%。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原则
学院按招生指标及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根据本单位导师招生人数限额规定,超出招生限额的再进行导师双向选择,最终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公示。
同等条件下,非定向就业考生优先录取。未按要求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未尽事宜参照学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