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我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引进优秀教育教学人才,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2017年我校拟计划招聘语文教师等14名硕士研究生到我校工作,为确保招录工作严谨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为教育教学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4.报考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2016、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9日至6月30日。
报名邮箱:2592328@163.com
咨询电话:0772-2592328。
资格审查:根据毕业生投递的个人简历、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进行初步筛选。对于符合我校基本招聘要求的由学校组织相关学科评委进行简历复查。
(二)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面试比例的岗位,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向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提交不足比例面试开考申请,获批准后可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面试
1.面试时间:提前两天通过书面或电话等方式通知面试人员本人。
2.面试地点:柳州市钢一中学
3.面试方式:备考、试讲、答辩。考试当天,考生根据提供的教材内容,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备考30分钟,试讲15分钟,答辩5分钟。
试讲教材由我校统一印制,面试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及电脑、手机等有通信、存储功能的设备进入备考室及考场。
4.面试分值: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5.面试流程
(1)面试开始前,由招聘单位核实参加面试人员身份证,不真实的,招聘单位按相关规定有权取消面试人员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面试人员自负。
(2)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3)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面试成绩统一粘贴在面试教室外,考生可自行查阅。
(三)组织考核:
按计划招聘的职位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如应聘人员资格不合格的,可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复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
对考核合格人员,统一安排到市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如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可从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按照聘用的程序和标准,从考核、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柳州市教育局电子政务网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上级部门审批,并办理相关聘用进编手续。
三、招聘考试纪律
(一)切实加强对这次考试聘用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考试聘用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要主动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取消考试资格:
1. 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
2. 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 违反《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纪行为。
柳州市钢一中学
201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