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将于6月25日开始报名,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的,可先凭“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报名后,于2012年7月23日前持毕业证书原件到市、县(区)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核,未在此指定日期内审核原件者,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不需提交“未就业证明”。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