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
3、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
4、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5、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