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国际化培养,进一步提升博士研究生英语教学质量,特制定博士生英语选免修规定。
1、参加了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入学英语考试的研究生,如果达到免修标准(免修分数线入学时公布),不需要本人申请,系统自动默认为免修(统一记85分,性质为“免修”)。
2、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免修英语,但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提交研究生院,审批合格后可以免修(统一记85分,性质为“免修”)。
(1)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获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2)近五年,以英语为工作语言在国外连续学习或工作一年及以上,且满足以下任意一条:
I 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英文学术论文2篇;
II 境外学期期间选修英语授课的专业课程不少于3门且成绩合格;
III 被邀在境外召开的本领域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上做大会口头报告1次。
(3)近三年,通过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实施的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
(4)近三年,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580分;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且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或TOEFL成绩不低于95分;或雅思成绩不低于6.5分。
3、未达到上述免修条件的研究生,入学后一周内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分级考试。如果成绩达到免修标准(免修分数线与分数同时公布),不需要本人申请,系统自动默认为免修(统一记85分,性质为“免修”)。其它博士生必须选修英语,同时根据具体成绩划分高级和中级班,具体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