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时间:2012年8月31日9:00-16:00
二、报到地点:南京审计学院莫愁校区风雨球场(南京市鼓楼区北圩路77号)
三、学生须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1、学生录取通知书;党团组织关系;学生档案(凭录取通知书到原专科学校办理档案移交或转寄手续)。
2、户口迁移:入学时根据本人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本人要求迁移户口的,给予办理。南京市区(不包括原五县)户口一律不迁。当年未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隔年一律不予办理。(注意:户口迁移时间截止为入学报到的当年度的12月15日之前),户口迁移证要求填写完整,字迹必须工整清楚,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清晰。户口、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的姓名必须完全一致,报到时请一律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户口迁入地址请写: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
3、身份证:凡迁入户口未换第二代身份证的学生一律换发身份证,旧身份证收回。未领身份证的,请在户口迁移证上注明“身份证未办理”。
4、学生如在专科阶段有尚未及格的课程,须在原学校将所有课程补考通过。
(院保卫处户政科咨询电话:025-86585441)
四、费用标准
1、银行卡
(1)学校为每位新生统一配发银行卡,该卡开户行为中国建设银行南京新街口支行。新生收到银行卡后请及时激活,修改原始密码,并请妥善保管。
(2)该银行卡用于学校委托银行统一扣款(学费、住宿费等)和经费发放(各类奖、助学金、相关补贴等)。
(3)如此卡因消磁、丢失等原因无法使用时,请携带身份证到南京任一中国建设银行网点办理,办理时必须在原卡挂失基础上补办(新卡号不需要到财务处登记);不得另外开户办理,否则将无法扣款和费用发放。
(4)学生在毕业离校之前,不得销户。
2、收费标准。
须存入“建行校园卡”进行划卡交费的费用有:
①学费:预收13000元/年(实行学分之后,按所修学分收取费用)。
②住宿费预存:1200元/年,根据实际住宿标准结算。
③代办费:体检费20元/人;学生居民医保费100元/人/年(按年收)。
④教材费:预存500元,9月底前按发放教材的实际金额收取,由财务处从银行卡扣款。
以上费用请新生携带我校寄给您的“建行校园卡”,于入学报到前10天去银行办理存款手续,至少存款14820元,供财务处扣款,报到时到所在学院领取缴费发票,并凭缴费发票进行登记注册。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并在龙卡代缴学杂费授权书上签上本人姓名,于报到当天统一上交。(财务处咨询电话:025-58318882)
五、乘车路线
来校报到者,可按下列路线乘车来莫愁校区:
1、南京火车站或中央门长途汽车站出站后,均可乘13路公交车到水西门大街(莫愁湖公园),下车后转乘19路公交车至北圩路站。
2、南京火车站出站后,乘地铁一号线至新街口站转乘二号线至莫愁湖站,或出站在新街口西站乘5路公交车莫愁新寓站。
六、入学体检
学生入学时必须接受健康体检,如发现与体检标准不符,取消入学资格。
七、奖学金制度
我院设有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金审之光”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一、二、三等综合奖学金和社会工作奖单项奖。
八、助困措施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其当地政策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办理成功后请汇至我校财务处,汇款时请注明学生姓名、所在班级、助学贷款交纳学费。我校财务处账户信息如下,户名: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南京市浦口支行;账号: 546958228249。
2、经济困难学生可凭当地乡镇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在我院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限额为6000元/人。
3、学院设立专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奖项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1000元-3000元/年·人)。
4、学院开辟100多个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报酬按150—20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
九、其它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2、为培养学生的独立自理能力,家长可以不陪子女到校报到。如无特殊情况,学生也不要提前到校。少数因车票订购的原因提前到校的学生,请到宿管办理住宿手续。
(宿管办咨询电话:025-86585189、金审学工办咨询电话02586585513)
3、公寓用品自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