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做好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川人考函〔2017〕12号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审计厅《关于做好我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69号)及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17〕 1号)的精神,为做好我省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17年10月22日统一进行。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 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二)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 9:00-12:00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14:00-17: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二、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7年6月1日至6月29日,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缴费时间定于2017年6月1日至7月1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2017年7月10日至7月31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2017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
(二)报名程序
1.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报名应通过链接登录或直接访问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的“审计考试专区”(http://www.icnao.cn/auditexam)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具体操作请参看《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考生操作手册》(附件2)
(三)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按属地进行。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照片成功上传后,于2017年6月1日至6月29日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经所在单位审查推荐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申报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审计工作年限证明到所在市(州)审计局人教处(科)进行资格审查。选择报名点为“省直考区”的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审计厅人事处(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1330室,联系电话:028-86522464,联系人:翟玉萍)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人员应在《申报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全部报考人员《申报表》须清点整理,于报名结束后集中送市(州)考试机构备查。对所有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查部门还须登录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官方网站管理后台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确认。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报考人员重新上传。
3.资格审查要落实责任制,做到谁审查,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各地人事考试主管部门须对本地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考试机构应密切配合。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由各地考试主管部门取消其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三、考点考场全省统一设置在成都,准考证号由审计署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的“审计考试专区”(http://www.icnao.cn/auditexam)打印本人准考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应及时到当地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考试时,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含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座。
四、考试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文件的规定,报考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每人每科62元,报考高级审计师资格每人每科70元。
五、考试辅导教材的征订与发行
2017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可在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的“审计考试专区”(http://www.icnao.cn/auditexam)免费下载。
六、考风考纪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为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答案进行比对分析监测,无论抄袭、被抄袭或试卷答案雷同,均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考试中要认真检查填涂信息,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
各地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认真按照考试考务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若发现重大的违纪违规事件应及时向当地人社部门和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告。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5月22日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