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消防队伍建设,保障我区消防安全,经区政府同意,区公安消防支队拟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和消防文员,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具有蓟州区常驻户口;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为消防事业作贡献;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人员。
三、招聘数量和岗位
共招聘162人,其中消防员145人,消防文员17人,主要岗位:
(一)消防员岗位
1、灭火救援员岗位(一):招聘80人,男性,具有高中、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18周岁至35周岁(1982年5月1日至1999年5月1日出生)。
2、灭火救援员岗位(二):招聘35人,男性,具有高中、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18周岁至35周岁(1982年5月1日至1999年5月1日出生)。
3、驾驶员岗位(一):招聘20人,男性,具有高中、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持有b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18周岁至40周岁(1977年5月1日至1999年5月1日出生)。
4、驾驶员岗位(二):招聘10人,男性,具有高中、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持有b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18周岁至40周岁(1977年5月1日至1999年5月1日出生)。
(二)消防文员岗位
1、文职岗位:招聘7人,男女不限,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18周岁至28周岁(1989年5月1日至1999年5月1日出生)。
2、厨师岗位:招聘10人,男女不限,具有高中、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持有厨师证;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灭火救援员岗位(二)和驾驶员岗位(二)报考人员因成绩相同并列超出招聘计划,或未完成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余缺在相同招聘岗位灭火救援员岗位(一)和驾驶员岗位(一)中调剂解决。
四、相关待遇
(一)工资标准:灭火救援员每人每月3370元,驾驶员每人每月4680元,消防文员每人每月2570元,厨师每人每月3900元。以上工资标准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公积金;
(三)着装:聘用人员统一配发专职队员警服和文职人员工作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7年6月1日至7月31日在蓟州政务网(www.tjjx.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日至7月31日(休息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蓟州区公安消防支队二楼会议室
3、报名按照所报岗位,携带本人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携带推荐表、学生证)、身份证、户口本、退伍军人证、b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厨师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照片处),报名登记表请在蓟州政务网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考务费90元。
退伍军人报考灭火救援员岗位(二)和驾驶员岗位(二)免收考务费。
(三)考试
灭火救援员岗位(一)参加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灭火救援员岗位(二)只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驾驶员岗位(一)参加面试和实操考试,实操考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驾驶员岗位(二)只参加实操考试,实操考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文职岗位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厨师参加面试和实操考试,实操考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包括:仰卧起坐、俯卧撑、立定跳远和3000米跑四项。
体能测试时间:2017年8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和消防综合知识,笔试成绩实行100分制。笔试结束一周后,在蓟州区人力社保局一楼西大厅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2017年8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
灭火救援员岗位(一)根据招聘计划与面试人员1:1.5比例,文职岗位根据招聘计划与面试人员1:2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遇笔试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全部进入面试。
驾驶员岗位(一)、厨师全部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2017年9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实操考试
驾驶员岗位(一)、厨师岗位按照招聘人数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实操考试人员。如遇面试成绩并列,一并进入实操考试;达不到比例,全部进入面试。
驾驶员岗位(一)、(二)实操考试实行100分制,路考和交规考试各占50分。评委现场打分,取平均分作为最终成绩。
厨师岗位实操考试为100分制,现场制作主食和热菜各一道,各占50分。现场由评委进行打分,取平均分作为最终成绩。
实操时间:2017年9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由区消防支队和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实施,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政治审查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政治审查人员名单。如遇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名额,灭火救援员岗位(一)和文职岗位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驾驶员岗位(一)和厨师岗位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
(五)体检
政治审查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体检操作手册》统一组织实施。
(六)公示、聘用
根据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实操、政治审查、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发布招聘信息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因拟聘人员体检、政治审查或公示不符合要求以及自愿放弃聘用的,导致岗位出现空缺时,视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公示无异议的,对拟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蓟州区公安消防支队工作,试用期3个月。聘用人员需服从组织分配,文职岗位分配到蓟州区公安消防支队各部门工作;灭火救援员、驾驶员、厨师分配到蓟州区内各消防中队工作。
咨询电话:60125808-8107
天津市蓟州区公安消防支队
天津市蓟州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