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经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按教育部及我省相关文件精神对我省2017年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资格联合审核,现对具备资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对象有异议,可向省教育考试院举报。
相关高校将按本校规定条件对考生进一步审核选拔,确定具备本校报考资格考生名单。
公示时间:2017年5月23日—6月6日
举报电话:0571-88906609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地址:杭州市文二路331号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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