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国公开选调5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下属广州市客运交通管理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5名。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三、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二)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6日以后出生)。
(五)男性;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2年以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查的,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试用期内的;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必须回避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16日止(邮寄截止时间以邮件寄出邮戳时间为准,现场报名截止时间为16日17:30时)。
2、报名方式:邮寄报名材料或现场报名,邮寄地址或现场报名地点为:广州市广园中路338号512室(邮编:510405),联系电话:020-86010322。
3、报名材料:
(1)《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可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或广州交通信息网(www.gzjt.gov.cn)下载此公告附件,双面打印,并粘贴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同时,请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zsjw2017@163.com。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复印件。
(3)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职务证明材料。
(4)本科或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的复印件。
(5)2年以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相关经验的工作证明材料。
(6)其他材料(奖励和荣誉证书、发表文章等)。
(二)资格审核和面试
1、资格审核:由选调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报名资格的,通知参加面试。如通过审核的报名人数不足公开选调人数(5人),按通过审核实有人数组织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需提供报名时的个人材料原件以供查验,另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按资格审核不合格处理。
2、面试:面试地点为广州市,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1的比例(如面试合格人数不足5人按照实际人数)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面试后进行。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序递补体检人员。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出现考察结论为不宜选调的情形的,可按面试成绩依序递补体检和考察对象。
(五)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拟定选调人员名单,经研究后,在广州交通信息网(www.gzjt.gov.cn)公示7天。
(六)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转任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其他事项
报名者所有资料恕不退还。报名者必须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事实不符,取消其选调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交通委员会负责解释。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2017年5月27日
附件:
1、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
2、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doc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国公开选调5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下属广州市客运交通管理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5名。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三、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二)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6日以后出生)。
(五)男性;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2年以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查的,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试用期内的;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必须回避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16日止(邮寄截止时间以邮件寄出邮戳时间为准,现场报名截止时间为16日17:30时)。
2、报名方式:邮寄报名材料或现场报名,邮寄地址或现场报名地点为:广州市广园中路338号512室(邮编:510405),联系电话:020-86010322。
3、报名材料:
(1)《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可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或广州交通信息网(www.gzjt.gov.cn)下载此公告附件,双面打印,并粘贴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同时,请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zsjw2017@163.com。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复印件。
(3)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职务证明材料。
(4)本科或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的复印件。
(5)2年以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相关经验的工作证明材料。
(6)其他材料(奖励和荣誉证书、发表文章等)。
(二)资格审核和面试
1、资格审核:由选调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报名资格的,通知参加面试。如通过审核的报名人数不足公开选调人数(5人),按通过审核实有人数组织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需提供报名时的个人材料原件以供查验,另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按资格审核不合格处理。
2、面试:面试地点为广州市,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1的比例(如面试合格人数不足5人按照实际人数)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面试后进行。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序递补体检人员。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出现考察结论为不宜选调的情形的,可按面试成绩依序递补体检和考察对象。
(五)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拟定选调人员名单,经研究后,在广州交通信息网(www.gzjt.gov.cn)公示7天。
(六)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转任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其他事项
报名者所有资料恕不退还。报名者必须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事实不符,取消其选调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交通委员会负责解释。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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