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已经基本结束,现将后续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非定向就业”(以下简称“非定向”)考生档案调取及户口迁移
(一)人事档案调取
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我校须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调档函由考生本人于2017年5月24午9:00至5月31日24:00前登陆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网址:http://222.187.120.13:9000/),下载“调档函”,并自行打印。特别强调:中国矿业大学本校应届生也必须下载打印调档函,并将调档函交所在学院。
考生打印调档函后,须主动与存放档案的单位联系,及时办理档案转调手续。
1. 往届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按调档函中的要求于6月20日前寄往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往届生档案未按时到达将影响考生正常录取,档案到达我校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逾期造成无法按时发放录取通知书或无法正常入学报到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 应届毕业生档案可按考生所在学校具体安排寄发档案,于8月31日前调入我校即可。档案寄送地址和邮寄方式以调档函安排为准。
(二)党团关系的办理
1.党组织关系由县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出。徐州市以外的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的抬头填写:中共徐州市委组织部;徐州市以内的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的抬头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去向填写:中国矿业大学XXX党委(XXX为考生被录取的学院名称,以调档函上面的学院名称为准)。
2.团关系转移介绍信的抬头填写:共青团中国矿业大学委员会。
3.新生入学报到时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交所在学院(实验室)。
(三)户口迁移
1.徐州市区包括五县不转户口。
2.外地考生根据自己意愿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地:中国矿业大学。
3.姓名、曾用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务必准确,入户时以户口迁移证为准,在校期间不能更改信息。
4.出生地、籍贯,应具体到“×省(市)×县(区)”;原住址栏内须详细填写原户口所在地地址;已达到国家法定最低结婚年龄的新生,须如实填写婚姻状况(已婚/未婚)。
5.户口迁移证上公民身份证件编码须为18位。
6.《户口迁移证明》上要加盖迁出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骑缝章。
7.新生入学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明》交我校保卫处。
二、“定向就业”(以下简称“定向”)的考生定向合同签订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我校须与考生所在单位、考生本人签订三方定向合同。
(一)定向就业考生(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高等学校定向培养、本校职工)网上打印定向合同
定向合同由考生本人于2017年5月24午9:00至5月31日24:00前登陆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网址:http://222.187.120.13:9000/),下载“定向合同”,并自行打印。
签订定向合同注意事项:
1.定向生本人下载打印好合同书后请及时交给定向单位;
2.请定向单位和定向生本人认真阅读合同书,并在需要填写信息处认真、清晰、工整填写;
3.甲方负责人必须签字,甲方公章必须为人事部门公章,丙方必须签字,三者缺一不可,否则无效;
4.请定向单位务必在合同书最后一栏:“定向单位通讯地址及邮编”处准确填写信息,以方便学生毕业后相关材料准确邮寄。
5.请定向生本人于6月10日前将3份合同书在甲方、丙方填写盖章后通过中国邮政EMS、中国邮政挂号信或顺丰速运邮寄(不接收其他快递)或本人送达我校研招办,我校在收到合同书之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并返回2份合同书给定向单位和定向生本人;录取通知书拟定于6月下旬开始陆续发放。
6.中国矿业大学研招办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金山东路1号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
邮编:221008 电话:0516-83885990
7.如考生选择录取通知书自领,请考生携带3份定向合同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我校研招办,交付合同书后即可领取录取通知书(拟定于6月26-7月7上班时间办理,节假日不办理)。录取通知书不可代领,如无法自领,则统一邮寄。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高等学校定向培养定向就业考生签订定向合同
录取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对口支援高等学校定向培养的定向考生,定向合同由我校通过EMS邮寄给考生本人,邮寄地址为考生个人通讯地址;签订定向合同注意事项及邮寄须知见挂号信内纸质说明。
(三)本校在职职工签订定向合同
本校在职职工的定向合同由人事处人事科负责签字盖章,请考生本人直接去南湖校区办公楼人事科办理相关事宜。
三、考生通讯地址修改和录取通知书发放方式选择
1. 拟录取考生如需修改本人通讯地址(用于邮寄“定向合同”和“录取通知书”)及联系电话的,请在2017年5月24午9:00至5月31日24:00前登陆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网址:http://222.187.120.13:9000/)内进行修改并点击保存;
2. 录取通知书发放方式选择,每位考生都必须选择录取通知书领取方式。请在2017年5月24午9:00至5月31日24:00前登陆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网址:http://222.187.120.13:9000/)内选择“自领”或“邮寄”并点击“保存”。录取通知书发放方式一经选择不再更改。5月31日前如不选择录取通知书领取方式,则视为通知书领取方式为“邮寄”。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
经教育部录检合格的考生,我校将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安排如下:
应届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我校预计6月底寄发录取通知书(硕博连读生、直接攻博生和本校应届生的录取通知书将发至录取学院,请考生到录取学院领取)。
往届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档案到达我校后方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为“定向”的考生定向合同到达我校后方发放录取通知书。
录取通知书申请自取的考生在确认档案到达后,可凭本人身份证领取,不可代领。
五、联系咨询方式
研招办电话0516-83885990,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节假日休息。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