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浙教试院〔2016〕13号)、《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章程》的文件精神,我院2017年提前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的全程监督下,已完成各阶段测试、统分、核分及省考试院系统确认等环节工作,现将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内,考生不得放弃。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在公示期限内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必须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必须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5月17日起到5月31日止,共10个工作日。
4、监督投诉电话: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0571-89718483、86929912。
招生办联系电话:0571-86929838、86929796。传真:0571-86929796。
学院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