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深圳市南山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拟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区保密局副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1名(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深圳市内外各级机关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中共党员,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5月31日之后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四)所学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
(五)现任副科级及以下职务,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属市外公务员的须符合《深圳市市外公务员转任暂行规定》的要求,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属我市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须符合《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跨职组职类转任规定》的要求,聘任制公务员须在首聘合同期(3年)外;
(六)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试用期未满尚未任职定级的;曾受过纪律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以现场报名或邮政EMS邮寄材料方式进行(不接受非EMS快递),报名时间截至2017年6月12日(星期一),邮政EMS邮寄材料以邮局寄出邮戳时间为准。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1、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qwb@szns.gov.cn);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任现职务文件复印件、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在面试阶段验原件,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现场报名、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2号区委大楼A2204室,邮政编码:518059,联系电话:0755-26542651,联系人:肖彩璇(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周六、日及节假日除外)。
(二)资格初审。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由深圳市南山区委(区政府)办公室通知参加考试的时间和地点(请报考者保持手机联络畅通);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另行通知。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如实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办理调动手续前审查结果为准。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职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3名的,取消本次选调工作。
(三)考试。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6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四)组织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等综合情况,按照拟选调人数1:1确定拟考察人选:拟考察人选为市内公务员的,直接进行考察;拟考察人选为市外公务员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资格初审后进行考察。
由深圳市南山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联合派出考察组通过实地走访、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主要包括工作实绩、履职能力以及与职位的匹配程度。
(五)确定选调人选、办理调动手续。综合考试、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再另行通知。拟确定的选调人员以不高于原单位现有职务进行任职。
市外公务员转任本市后实行聘任制管理,按规定与用人机关签订聘任合同。
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南山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深圳市南山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区委组织部
2017年5月31日
附件: